2015年4月26日 星期日

專職總督

1859 年 9 月 9 日,寶靈卸任,由羅便臣 (Hercules George Robert Robinson,1st Baron Rosmead,1824 年 12 月 19 日 – 1897 年 10 月 28 日) 接任「香港總督」一職。

羅便臣的早年經歷

羅便臣出生於愛爾蘭韋斯特米斯郡 (County Westmeath) 的羅士敏 (Rosmead),具有愛爾蘭血統,乃一地道的愛爾蘭人。

1840 年 7 月 14 日,年僅 16 歲的羅便臣立志投軍,入讀桑赫斯特皇家軍事學院 (Royal Military College, Sandhurst)。三年後,他獲發到皇家愛爾蘭槍兵第 87 軍團,出任「少尉」一職。1844 年 9 月 6 日,羅便臣成為「中尉」。在內斯勳爵 (Lord Naas) 的協助下,他進入愛爾蘭公務局 (Board of Public Works) 工作。1845 年,「愛爾蘭大飢荒」爆發。羅便臣奉命監管基爾代爾郡、凱里郡、多尼戈爾郡的救濟工作,表現出色。1852 年,他獲委任為墟市及市場首席專員 (Chief Commissioner of Fairs and Markets),主理飢荒後的重建工作 (當時的他只有 28 歲)。憑著對災後狀況的清晰報告、對鄉郊地區改革的著力,羅便臣於 1854 年被安排到西印度出任蒙特塞拉特 (the island of Montserrat) 主席 (位置相當於總督)。長達四十年的殖民地公職生涯,自此揭開序幕。

1855 年,羅便臣被調往聖基茨島 (Saint Kitts) 出任副總督。四年後,即 1859 年 9 月 9 日,他接替寶靈,任職「香港總督」。當時,羅便臣還不到 35 歲,可說是歷史上最年輕的「港督」。

專職「港督」的開始

和歷任「港督」不同,羅便臣是香港第一位專職總督。

由砵甸乍以降,「港督」一直需要兼任「駐華商務總監」一職。這種安排衍生兩大問題 (參考葉國華的觀點):

第一,「駐華商務總監」需要經常處理對華關係的事件,這意味著「港督」不可能花全部精力在管治香港上。

第二,「駐華商務總監」屬於「外務部」(Foreign Office),而「外務部」的主要目的是保護英國在海外的利益,這容易導致「港督」專從英國的商業貿易角度考慮問題,忽略了在地管治的視野。

「香港總督」變成專職總督,自此不用兼任「駐華商務總監」,且由一位有管治經驗和才華的人擔任,這對港英政府的長遠管治是有好處的。至少港英政府能更容易從香港的角度而不是英國的角度思考問題。它亦敢於為了香港人的福祉,與英國倫敦政府對抗,絕不唯命是從 (反觀今日的香港,689 及其垃圾官僚體系明顯失去了這一特色)。

加上羅便臣的愛爾蘭出身,致使他與英國政府保持一段距離。香港過去能在英國殖民管治下自成一格,別樹一幟,卻未有被英國同化,這並不是毫無因由的。

立定決心,走出陰霾

高馬可《香港簡史》有以下一段文字:

英國人對於開埠初期香港所憧憬的,是將之建設成人們常稱的英治華夏 (Anglo-China),以文基賢的話說:「是英式善治的典範,歐洲文明活生生的展示,東方與西方的交會,兩種文化的風俗、制度和科技,在此地以相得益彰的方式接觸交流。」

這可謂扼要道出英國人當初管治香港的理想藍圖。

奈何事與願違,高馬可接著說:

因為殖民地政府未能協助香港實現這樣的理想,也無法從本地華人領袖身上獲得可靠的幫助,直至十九世紀末,政府和歐籍人士愈來愈認為香港華人大多數是罪犯。香港警隊的編制是大英帝國最大之一,此地還駐有重兵,實行精心設計的專賣和稅收制度,並以高壓的宵禁和登記制度控制佔人口大多數的華人。香港的刑事司法制度創造專門針對華人的新罪名和懲罰......不斷將眾多日常活動列為犯法行為......

簡單而言,「英治中華」的遠大理想,最後以華人慘遭港英政府、英國商民歧視和壓迫收場。

尤其甚者,高馬可說:

香港的司法工作也不是依照英國的法律實踐,由於總巡理府 (案:即首席裁判司) (chief magistrate) 屬於行政部門而非獨立司法機構的一部份,他所關心的往往是打擊罪案,而非履行公義......政府依賴如總巡理府威廉‧堅 (William Caine) 這些所謂的中國通,威廉‧堅常被指貪贓枉法,並以嚴刑峻法聞名......陪審團很小,由六名男性組成,幾乎全是歐籍人。

又說:

在早期香港的司法,殖民地官員常聲稱法律公正無偏,但事實卻是相反。法院往往先入為主,認定華人被告有罪......華人不熟悉英國法律,遇到不利於他們的判決也很少能上訴。他們常因輕微罪行被檢控並定罪。許多歐籍人認為「仁慈從寬」的英國法制無法阻嚇華人,所以華人所受的懲罰通常比歐籍人重。

據此,再看羅便臣抵港後感到「公眾與社會也散發出一種侷促不安的感覺」,便不難理解了。這是當時港英政府面臨的管治危機,也是對羅便臣治理香港的一大考驗和挑戰。

英國《泰晤士報》(Times) 在 1859 年 3 月說:

香港總是跟某些致命的瘟疫……或丟人的內鬥脫不了關係,乃至於說得通俗一點,若須向儒雅之士提到某個不宜入耳的地方時,這個聒噪、煩囂、喧鬧、孤懸海外的小島的名字,或許不失為適當的委婉替代詞。

這固然是對香港的嘲諷,亦加深了歐籍人士對香港的負面印象。可是,從另一角度看,它未嘗不反映一定程度的事實。

羅便臣第一份送交英國的報告指出,香港「與其他英國屬土完全是兩回事,這裡從很多方面都使人感到一股怪異的不協調」。所謂「怪異的不協調」,其實即是管治的警號。

羅便臣就任「港督」後,既然要協助港英政府維持有效的管治,其定必大刀闊斧進行一連串的整頓,令香港走出陰霾。這是可以預期的。

結語

羅便臣的走馬上任,標誌著專職總督的開始。

港英政府後來陸續推行各項措施,以回應眼前的管治危機 (最著者莫過於「官學生計劃」),羅便臣對此功不可沒。

[主要參考資料]

1. 張連興,《香港二十八總督》。

2. 高馬可 (John M. Carroll),《香港簡史》(A Concise History of Hong Kong)。

3. 葉國華,《維港故事,獨掌難鳴》。

2015年4月20日 星期一

國史教育,步入困境

教育局於 4 月 17 日展開對初中中史科修訂「短期方案」的諮詢。一如外界所料,「短期方案」以「詳近略遠」為原則,縮減教授古代史的課節。

據資料顯示,中一課程由教授先秦至魏晉南北朝,延伸為先秦至隋唐五代,其中夏、商、東漢、魏晉南北朝的史事內容將被大幅精簡。中二課程始於北宋,結束於清中葉,課節變動相對較少。至於中三的課程,則涵蓋晚清革命運動、民初軍閥政治、國共合作與分裂、抗日戰爭、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政與外交等課題,教節數目大為增加,由以往的三十三節,增加至五十節,增幅達五成二。

方案公佈後,現職中史教師旋即表達不滿。有人批評方案令教師需要重新預備教材,工作壓力加重。有人則指責方案帶有政治目的。他們認為,中史課程若要變更,應該加強香港史的內容,「短期方案」實在並不需要。

對於教育局的「短期方案」,筆者並不贊同,原因很簡單:

第一,漢、唐兩代乃中國國力的全盛期 (前者可與西方的羅馬帝國相比,後者則和阿拉伯帝國相匹敵),魏晉南北朝則為中國文化之更新、轉化期 (地位類似於歐洲的中世紀)。將這些歷史予以刪減,濃縮在中一教授,這除了令中學生易於低估老祖宗的輝煌成就外,更會令他們囫圇吞棗,不明白中國歷史之所以輝煌,其背後實經過多重的曲折。

第二,綜觀中國過去一百年的歷史發展,其基本上只令人對「中國」心生厭離,卻無法使人產生愛惜之念。教育局以為高舉中國的近、現代史可令香港的年青人愛起偉大「祖國」來,這是愚不可及!

晚清飽受列強侵凌,純粹出於國民的愚味無知、拒變守舊、天朝中心。這是自討苦吃,與人無尤。康有為、孫中山等人,雖為一代英傑,但《大同書》的「經濟公有,人無私產;社會和諧,無家無國」、《三民主義》的「故民生主義就是社會主義,又名共產主義,即是大同主義」,無疑為日後共黨竊國鋪平了道路,間接置中國於死地!

武昌首義成功,是可喜可賀的事。奈何其未能「畢其功於一役」,反而帶來袁氏稱帝、張勳復辟、軍閥混戰,人民自此遭受戰火摧殘者,不知凡幾。二十年代以後,中國雖一度出現過「黃金十年」 (主要指 1927 – 1937 年),但這是蔣介石獨力調和中西文化的功勞,與今天的中共無關。

日寇來犯,京津失守,國軍負隅頑抗,終致元氣大傷。共黨卻乘機坐大,靜候竊國時機。抗戰結束,共黨乘國府疲憊,揮軍南下,先破遼瀋、平津,再渡淮海。蔣介石無奈遷台,標誌著共黨竊國成功。共黨卻自此淪為「共匪」。

「共匪」建國後,旋即充公地主土地,實行「土改」。其又發起「反右」運動,迫害異見分子。接著是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文革......中國過去五千年的優良傳統,至此毀滅殆盡!鄧小平上台,力推「改革開放」,這是大病初癒。然而,好景不常,89 年的「六四慘案」,無情的坦克再次輾死新生的中國。中國死矣,至於今日!

試問中三學生用了一整年時間讀畢這一段歷史,他們還會對今天的「中國」有任何尊敬、仰慕嗎?肯定沒有。教育局的「如意算盤」注定無法打得響,這是可以預期的。

再者,教師在現有建制的威迫利誘下,其亦似乎不容易秉承太史公撰史的精神,向下一代道出歷史的真相 (當然,他們學識的不足亦是一個問題,特別是初中中史科多由中文科老師兼教)。看來,把紅軍退守陝北美化成「巧妙的戰略轉移」、把抗戰勝利的功勞歸於中共等謬論,將會不絕地出現於香港將來的中國歷史教育中。這是令人痛心疾首,而不得不予以反對的。

至於現職中史教師所提出的建議,筆者認為,兩個問題必須首先被釐清:

(1) 中國歷史的講授向來是採取「中原中心」史觀的 (即集中關注黃河中下游、關中一帶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這會否意味著教師講授香港史時也是採用「愛國 / 大中華史觀」?

(2) 倘若教師是採用「本土史觀」講授香港史,香港史為何仍要被納入「中國歷史」科?又香港史可否獨立成科?

對於 (1),筆者相信大多數教師皆會反對採用「愛國 / 大中華史觀」教授香港史。可是,既然不用「愛國 / 大中華史觀」,而「中國歷史」科的主調是「強調中原政權,貶抑、忽視邊疆民族」,香港史何必仍然與「中國歷史」科強行結合?何不自成一格,獨立成科?

當然,教師們或會說:爭取香港史獨立成科是不切實際的 (港共教育局並不容許)。但問題是,香港史一天無法擺脫「中國歷史」科的牢籠,中學生將永遠無法如實理解香港過去的面貌。姑勿論他們有沒有機會在課堂上聽聞高馬可教授在 Edge of Empires 中對殖民統治的辯護,即使是英聯邦守軍在「香港保衛戰」中的英勇事跡,教師只怕也是用片言隻語交代過去,草草了事,接著代之以東江縱隊的奮勇抗敵了。

這樣強化香港史的教育,對中學生來說,可謂是「百害而無一利」。筆者因而對此予以保留。

總而言之,教育局方案的荒謬不代表現職中史教師主張之合理,在「本土意識」日益高漲的今日,香港史從「中國歷史」科中獨立出來,這是理所當然的。否則,香港史根本無從談起!

2015年4月19日 星期日

管治危機

寶靈出任「香港總督」期間,部份政策曾經激起華人怨憤。

1856 年 4 月,港英政府通過《建築及滋擾條例》,規定建築物的規格必須符合通風及防火的要求。華人 (也包括部份英國商民) 普遍認為此法案侵犯他們的私有產權,以及破壞他們原有的生活習慣。他們於是在同年 10 月發起大規模的集會抗議,要求改善 / 暫緩執行該條例。不料新上任的總裁判官戴維斯 (Henry Tudor Davis) 不問箇中情由,堅持嚴厲執法。結果,大批集會人士被警方拘捕,華人與港英政府的關係跌至谷底。

與此同時,港英政府又以滋擾為理由,趕絕街頭上的小販,使之無法維持生計。《購買地產條例》、《徵收費用及訟費條例》的相繼公佈,無異於斂財於民間,傷害華人的既得利益。華人屢次上訴表達不滿,港英政府始終未有給予適切的回應。11 月 21 日,久經累積的民怨終於爆發。逾萬華人上街示威,沿途高呼「打番鬼佬」的口號。期間,示威者一度襲擊附近的歐籍人士,和平示威最後演變成大規模騷亂。

根據張連興引述的資料顯示,當時警隊力量單薄,只有歐籍警官 33 人,華人警員 39 人,「大頭綠衣」(即印度籍警員) 166 人 (合起來不過 238 人)。警隊既要鎮壓示威者,又要維持正常的出巡和站崗,根本分身乏術。港英政府只好「高壓」、「懷柔」雙管齊下,一方面調動駐港英軍進入市區平亂,一方面批准華人領袖與布政司威廉‧堅 (William Caine) 會面,商討對策。

在威廉‧堅表示會考慮華人領袖的陳情下,騷亂才告一段落。

從某個角度看,港英政府通過《建築及滋擾條例》,旨在更好地保障香港市民的居住安全,令香港更能具有現代國際城市的格局。

至於《購買地產條例》、《徵收費用及訟費條例》的執行,則源於港英政府面對著財政困乏的處境,需要設法增加收入,以確保香港的經濟自主。

奈何當時的在港華人不明白港英政府的苦心,只知一昧守舊、拒變、保護自身的利益。港英政府以鎮壓、拘捕等手段結束由華人發起的示威、罷市,這固然不失高壓殖民的色彩,但換個角度看,它對香港順利走上現代化,卻發揮著正面而積極的作用。

事實上,觀乎港英政府後來決心加強與華人社群的溝通,可見港英政府的鎮壓、拘捕純粹出於管治需要,迫不得已。

只可惜港英政府所託非人,高和爾、必列者士 (少數擅與華人溝通的官員) 等人乘機以權謀私,作威作福。華人精英又往往藉著和港英官員勾結,從中謀取利益。港英政府因而陷入嚴重的管治困境之中。

對於這一困境的細節,徐承恩曾經作出過扼要的勾勒:

當時香港政府並不熟悉華人社會的運作,亦不懂如何如華民溝通,但又要全面實行普通法以宣示主權。最終政府要倚重像高和爾等少數能兼擅中英語言者,但權力的過份集中又造成腐敗。而開埠初期的華人精英,多數來自長期處於中國邊陲的沿海居民,也就是之前提及過的海洋中華社會。他們多年來都從事走私、販賣鴉片、販賣人口等偏門行業,亦沒有像大陸中國那種由士紳組成的社會組織。部份華人精人甚至與海盜有聯繫。如此則使他們未能成為可靠的管治伙伴。管治失效,引致治安不靖,港府的對策是以嚴刑峻法阻嚇,卻又惹起華民不滿,進一步損害官民溝通。

文基賢博士 (Christopher Munn) 撰有 “Anglo-China” 一書,述說香港開埠初期的管治危機。徐承恩在《城邦舊事:十二本書看香港本土史》中以「英治中華的憂鬱」為題,引介文氏的著作,這可謂「畫龍點睛」,點出文氏一書的重心所在。

儘管寶靈在 1855 年建議擴大華人在立法局內的影響力 (包括:在立法局內引入選舉議席。所有持有不分割地段、每年繳交逾十英鎊差餉者,不論種族均可享有投票權。立法局內將會有三位選舉產生的非官守議員,以及三位官守議員),有關建議在翌年 (即 1856 年) 7 月遭到否決,理由是:

(1) 香港的華人並不可信。

(2) 華人精英可能既效忠英國,又為清廷服務 (所謂「雙重效忠」的問題)。

寶靈勉力堅持,只能在立法局內增設一名「非官守議員」,卻附帶有四個新增設的官守議席。立法局內的「官守議員」畢竟多於「非官守議員」 (前者 6 人,後者 3 人),寶靈為香港華人爭取自治的舉措,可謂無功而還 (香港政治反而因此弔詭地走向集權)。

不過,和歷任「港督」一樣,寶靈亦進行過不少惠益民生的建設,包括:

(a) 興建香港首個商業供水系統。

(b) 建成「寶靈頓運河」(又稱寶靈渠、鵝頸澗),流經今日跑馬地及銅鑼灣一帶。

1859 年 9 月,寶靈卸任「香港總督」一職。有關他離港時得到華人熱烈歡送而遭受歐籍人士冷落,我們過去已經講過。

1872 年 11 月,寶靈去世,享年 80 歲。

寶靈離港時,港英政府所面對的管治危機、華洋矛盾其實並未消除。這將為新任「港督」羅便臣 (Hercules George Robert Robinson,又名羅士敏) 帶來嚴峻的考驗和挑戰。

[主要參考資料]

1. 徐承恩,<十九世紀之香港自治>。

2. 徐承恩,<東華歷史之二三事 (三之一)>。

3. 張連興,《香港二十八總督》。

4. 徐承恩,《城邦舊事:十二本書看香港本土史》。

5. 高馬可 (John M. Carroll),《香港簡史》(A Concise History of Hong Kong)。

2015年4月16日 星期四

歌手路絕,淪為藝人

吳若希 (以下簡稱 Jinny) 在電視節目「至尊街頭魔法王」中的表現惹來網民猛烈批評。「點解嘅」、「好快呀」、「好犀利呀」等語句反覆出現,除了令人感到煩厭之外,更令觀眾覺得她過於矯揉造作。適逢 Youtube 流傳魔術師 Louis Yan 變杯麵「穿崩」的片段,網民更加肯定 Jinny 的讚賞並非出自真心。網友 JFung 於是做了一個有趣的混音 (remix),嘲諷、揶揄 Jinny。Jinny 的聲望,因而大幅下跌。

Jinny 於 2010 年以「歌手」的身份出道。四年來,憑藉多首出色的作品,慢慢獲得樂迷們的認同 (筆者即為其中之一)。她的第一張「處女作」《戀愛日記》,收錄有曾經登上流行榜的「錯過了」、「愛要撐下去」。兩首皆是典型的「K 歌」。至於第二張專輯《藍天空》,則收錄有和許廷鏗合唱的「知己」。俊男配上美女,這既觸動時下無數少男少女的心,亦符合主流市場的口味。

步入 2013 年,Jinny 一度患有情緒問題。憑著堅毅、樂觀的性格,病魔終於遠去,迎來《我懂了》這一全新專輯。專輯中「炊煙」一曲,更是 Jinny 對迷幻曲風的首次嘗試。奈何功力不足,現場演出往往有所偏差,這首歌最終並未引起太大的回響。

Jinny 過去能夠得到大眾的支持,完全依靠音樂,以及她的純「歌手」身份。可惜的是,自從「星煥國際有限公司」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停止運作後,Jinny 跟隨着老闆何哲圖加盟「星夢娛樂集團有限公司」。和「星煥」不同,「星夢」的代表人物主要來自 tvb,如余詠珊、樂易玲等。它亦不著重打造專業歌手,而只集中經營影視兩棲的藝人。鍾嘉欣、王君馨、何雁詩,皆是屬於「星夢」旗下。身處這樣一間公司,Jinny 被迫轉型,這其實是遲早的事。

儘管 Jinny 在 2014 年唱出過多首電視劇的主題曲 (包括「越難越愛」)、擔當過「姊妹淘」的主持、參演過賀歲劇「倩女喜相逢」,她的音樂生涯卻變相被摧毀了。歌手「藝人化」,可說是 Jinny 過去一年的寫照。這種發展對她來說是好是壞?大家試看她為了表現對「偽魔法」的讚嘆,不惜在鏡頭面前反覆說「點解嘅」、「好快呀」、「好犀利呀」,便一清二楚了。

當然,筆者不是要否定 Jinny 在過去一年付出過的努力。筆者只想指出,Jinny 飽受網民批評,吃力不討好,這更多是與「星夢娛樂」著重將歌手「藝人化」有關。Jinny 今天遭受的挫折,乃源於她失去了「專業歌手」的身份。

2015年4月15日 星期三

泛民變節,已見端倪

民主黨中委黃成智日前在一個電視節目中表示,只要中央政府願意重啟「政改五部曲」和取消功能組別的立法會選舉,泛民主派未嘗不可考慮「袋住先」。

被問及泛民普遍認為「一旦接受了政改方案,中央以後便不用再承受國際壓力,可以對外宣稱已經兌現承諾」,黃成智不以為然。他援引近日歐洲各國搶先加入亞投行的例子,指出國際上不少國家皆是以經濟掛帥,只顧一己私利,泛民口中所謂「國際壓力」根本並不存在。

黃氏又重申,有條件地「袋住先」不等於接受有篩選的普選制度,而只是想藉著普選制度所給予的投票權,刺激每位香港市民有更大的動力去監察整個特首選舉的過程,以及這個全新的普選制度如何具體地落實。他指出,倘若市民對各個候選人不滿意,即使現在沒有「白票守尾門」的機制,他們仍然可以透過在票站靜坐、在網上進行公投,以製造另一個清清楚楚的民意選擇。屆時,當選的特首被揭示全面缺乏認受性,體制外抗爭的力量自然得以累積,政府、抗爭者拉鋸的死局因而可被破解。

對於黃氏的見解,筆者不甚苟同。

首先,即使香港市民擁有因通過「偽政改方案」而帶來的投票權,他們不見得就有更大的動力去討論、監察、審視整個 2017 年的特首選舉。

歷經「雨傘革命」七十九日的街頭佔領,香港市民基本上已經清楚「八三一」決定無法被撼動。換言之,特首候選人必需經過提委會提名,香港人無法直接提名候選人。這一安排下,候選人清一色為「愛國愛黨」人士幾乎可以預見,他們卻不一定是香港市民的心中所屬。面對眾多揀不下手的選項,人慣常的心理就是放棄選擇,哪怕投票權已經在手。前往票站的意欲早已失去,更遑論參與選舉前的討論、監察選舉制度。

其次,退一步,假設市民真的有更大的動力去討論、監察、審視整個 2017 年的特首選舉,靜坐、公投等「和理非非」的抗爭方式亦不可取。

倘若我們細心觀察「雨傘革命」期間港共政權的反應,其可謂從未在原來的立場上退讓。萬人佔領主要交通幹道,效果尚且不彰,寄望靜坐、公投等更為溫和的抗爭方式可為香港帶來真正的民主,這無異於投石入海,永無音訊!

其三,有關「國際壓力」並不存在,這完全忽略了西歐 (特別是英、美各國) 的自由民主傳統所發揮的影響力。

毫無疑問,在平常的情況下,世界各國普遍以經濟掛帥。可是,我們必須注意,一個國家著重謀求自身的經濟利益,不代表它就會放棄對自由、民主、平等、人權的捍衛,更不代表它不會譴責其他地方對自由、民主、平等、人權的破壞!事實上,觀乎加拿大、美國相繼為香港政改舉行聽證會,英國下議院在「雨傘革命」期間對香港的關注,「國際壓力」雖然薄弱,但並非完全不存在。

黃氏以為各國為求一己的經濟利益,不惜犧牲對自由、民主的堅持,這只怕是用了香港人「只求功利」的主觀眼鏡看世界,非世界之本相。

當然,黃成智的見解或來自部份泛民中人,目的在於測試民意能否接受「袋住先」 (儘管黃氏矢口否認)。

姑勿論如何,黃氏看法的漏洞,正好反映泛民主派日暮途窮,否決「政改方案」勢在必行。

2015年4月13日 星期一

德倫入獄

除了「高和爾醜聞」,寶靈任內還發生了另一件大事:德倫入獄。

德倫 (William Tarrant) 原本是《華友西報》(Friend of China) 的總編輯。「毒麵包案」發生時,由於他是受害者之一,他遂在事後向張亞霖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儘管德倫最後被法院裁定勝訴,張亞霖卻在未有付上賠款 (賠償 1010 元) 的情況下離開香港 (被遞解出境)。德倫不久查知署理輔政司必列者士 (William Thomas Bridges,又譯布烈治) 有份協助張亞霖離港,其於是在報章上發表文章,大肆批評必列者士「舞弊營私」、「只顧自己發財,不理別人死活」(平心而論,這更多是遷怒於必列者士,並非客觀事實)。

德倫的言論旋即得到在港英國人的支持。他們紛紛譴責必列者士身為署理輔政司,卻為一個意圖毒殺全體英國人的中國嫌疑犯辯護 (必列者士同時是當時香港少數的專業律師),而且收受金錢,疏忽職守。1858 年 7 月 23 日,德倫再度撰文揭發必列者士和總登記官高和爾相互勾結、包庇。必列者士見事態嚴重,決定以「刑事誹謗罪」反控德倫。幸虧安斯德 (當時已因指控高和爾而卸任律政司) 為德倫辯護,法院才以「證據不實」,撤銷對德倫的指控。

一年後,即 1859 年 8 月 24 日,《華友西報》刊載了安斯德在英國發表的一篇演說,揭露當時香港政治腐敗、官吏貪污的現象,對署理港督威廉‧堅的抨擊尤其激烈。25 日,威廉‧堅以「誹謗名譽罪」向德倫提出起訴。9 月 17 日,高等法院正式開審。歷經三天的審訊,由於德倫在庭上無法提出威廉‧堅犯罪的確切證據,陪審員最後一致認為,被告罪名成立,德倫被判處有期徒刑 12 個月,罰款 50 英鎊。

德倫入獄後,被囚在域多利監獄一間普通的小牢房裡。坊間一度盛傳他被威廉‧堅的手下折磨。不久,他得到英國下議院的聲援而獲准提前釋放,卻因無力支付審訊費用,被關押四個多月。直至他的同情者為他籌款付賠償金,德倫才重獲自由。

德倫多次被控訴,終致入獄。這其實可被視為當時港英政府面對著嚴重管治危機的一個側面。

且說港英政府為了有效管治在港華人,不得不倚重少數擅長與華人溝通的官員,如必列者士、威廉‧堅、高和爾等。必列者士、威廉‧堅、高和爾等因而可以大權獨攬,徇私枉法,作威作福。

另一邊廂,經常與港府官員接觸的華人,主要來自長期處於中國邊陲的海洋族群。他們多年來從事走私貿易、販賣鴉片、販賣人口等不法勾當,部份人士更與海盜有聯繫,這令他們無法成為港英政府可靠的管治伙伴,只會破壞香港已有的法治和社會安寧。

在港的英國人,或出於情感上對華人的抗拒,或出於理性上對良好政治的重視,不滿必列者士、威廉‧堅等人的所作所為,在報章裡大肆批評 (德倫即為其中一人)。奈何港英政府基於管治需要 (繼續管治華民),必須保存這些官員,往往對在港英國人的訴求視而不見,甚至容許必列者士、威廉‧堅等人依循正常的法律途徑提出反控。港英政府與在港英國人的隔閡由是越來越深,不少英國人更因此被判下獄 (德倫入獄的主因亦在此)。

慶幸的是,在港的英國人能夠直接向倫敦政府表達意見,英國民間、倫敦政府又普遍支持在港的英國人,節制港英政府。在港的英國人才不致孤立無援。

可是,長此而往,港英政府的管治依然是岌岌可危的。

[主要參考資料]

1. 徐承恩,<東華歷史之二三事 (三之一)>。

2. 張連興,《香港二十八總督》。

3. 高馬可 (John M. Carroll),《香港簡史》(A Concise History of Hong Kong)。

2015年4月10日 星期五

高和爾醜聞

「毒麵包案」和「英法聯軍之役」的發生,對香港帶來若干重要影響。

高馬可《香港簡史》有以下一段描述:

(在「英法聯軍之役」爆發期間) 殖民地政府頒佈多項緊急措施,包括宵禁、遞解出境和獎勵告密,實際上對殖民地的華人實行軍管。香港政府還容許洋人採取自保措施,如架設路障、晚上把華人僕人關起來,並容許守夜或巡邏人員槍擊形跡可疑的華人。雖然這些措施後來大都撤銷,但有些在戰爭結束後仍然存在很久。例如,限制華人夜行的宵禁令,要到 1895 年經一些華人和歐亞混血裔領袖抗議後,才在 1897 年慶祝維多利亞女皇登基鑽禧紀念時取消,以向華人示好。但即使這樣,港督仍然握有再次實行宵禁的權力。

由此可見當時在港華人的人身自由備受限制,個人安全亦無法得到保障。

港英政府對在港華人處處防範,多少源於在港歐籍人士 (特別是英國商民) 的訴求。而在港歐籍人士之所以不信任華人,徐承恩認為,這和他們的「圍城心態」、白人至上觀念有關。他說:

如顧汝德 (Leo F. Goodstadt) 所描述那樣,(歐籍人士) 養成了一種圍城心態 (Siege mentality)。他們覺得自己被一群不友善的華人所包圍,認為自己的性命受到威脅。他們亦抱有白人至上的種族觀念,令他們既不願意與華人打交道,更不願意受到華人的威脅。是以香港的西方人社群多希望政府能以強硬的態度對付華人。

「毒麵包案」發生後,歐籍人士的「圍城心態」進一步加強。著名中國思想家王韜 (撰有《普法戰紀》) 一度發現香港的水塘竟有衛兵把守,以防有人投毒於水,為此感到十分驚訝。英人對華人的防範、猜疑,終於惹來華人的憤恨和仇視。華洋之間的矛盾,甚至到了百多年後的今天,尚未能完全消除。

不過,港英政府畢竟無法採取純粹的高壓手段管治華人 (這樣做會令管治成本過高),其於是開始倚重擅與華人溝通的官員,例如必列者士 (又譯布烈治,William Thomas Bridges,1850 年代擔任署理布政司)、高和爾 (Daniel Caldwell)。

高和爾據說是來自馬來亞的中英混血兒,乃港英政府中少數通曉中文的官員。他娶了一位出身風塵的華人女子為妻,這件事令他更加遭受歐籍人士社群的猜疑 (這和唐末「牛李黨爭」期間,李商隱師從「牛黨」令狐楚,卻娶「李黨」王茂元的女兒為妻,因而被「牛黨」黨人排擠及攻擊,境況有點類似)。高和爾的財務紀錄不佳,1847 年曾經離開政府避債。可是,憑著他擅長與華人溝通,深受華民愛戴,高和爾在 1857 年被委任為總登記官 (華民政務司),負責註冊及監控華人、發放牌照,必要時更有權搜查華人物業、調動警隊。

高和爾有一位好朋友,名叫黃墨洲,綽號馬草黃。張連興說他「是清政府派往香港的偵探」,這未必完全可信。不過,由坊間的傳聞看來,高、黃二人關係密切,這是可以肯定的。

徐承恩《城邦舊事:十二本書看香港本土史》詳細交代了黃墨洲的背景,以及高、黃二人的「合作」關係:

坊間盛傳高和爾曾上契認黃墨洲為義父,而高亦將黃墨洲的一位契女收為情婦。黃墨洲曾任香港仔警署的華人警長,卻在 1851 年因涉嫌勒索一位婦人而遭革職。之後他憑藉其江湖背景,協助海盜販賣賊贓,並從事輸出華工到馬來亞海峽殖民地及美國加州的「賣豬仔」生意。1854 年,他曾糾眾企圖洗劫新安縣南頭縣城,卻遭擊退而潛逃,事後卻能憑著其人脈關係而私下了結。黃墨洲偶爾會和高和爾透露從海盜那邊打聽回來的消息,助其立功。黃會挾著與高和爾的關係向海盜索取保護費,若有不從則會將其行蹤透露予高和爾,而高多會派出軍警清剿之。有時黃墨洲甚至會作假證供以陷害其對手。

簡單而言,黃墨洲是一個背景複雜的投機人物,經常暗中與海盜交往。高、黃二人的「合作」關係更多是建基於互惠互利的理性考量,卻不是出於道義要求 (所謂「上契認黃墨洲為義父」、「將黃墨洲的契女收為情婦」,亦不過是確保兩者「合作」關係之穩定,以獲取持續的利益)。高和爾利用黃墨洲的通風報信以建立事功,黃墨洲則利用高和爾手上的權力迫逼海盜,從中取利。

1857 年 7 月 4 日,美國籍海盜 Eli Baggs 率先在法庭上指控黃墨洲陷害自己,並揭示黃墨洲與高和爾互相勾結。數日後,一艘商船在外伶仃島附近被海盜搶劫,船主的妻子被殺,船主僥倖逃脫。船主不久在黃墨洲的店舖 (位於文咸街) 內發現船上的貨品,向警方舉報。7 月 16 日,警方搜查黃氏的店舖時發現一本能證明黃私通海盜的簿冊,黃墨洲於是被拘捕。

黃墨洲被捕後,高和爾四出為黃氏尋求協助 (基於二人「合作」的性質,任何一方出了問題,另外一方必須盡力挽救以自保利益),無功而還。9 月 2 日,黃墨洲被判流放納閩 (位於今天的馬來西亞) 十五年。

黃墨洲被判刑,變相摧毀了高和爾的消息來源,無法得知海盜的最新動態。

尤有進者,1858 年 5 月 10 日,財政司科庫 (Frederick Forth) 在立法局中批評高和爾,指責他擁有多座妓院,建議政府修例禁止政府官員開設妓院。未幾,律政司安斯德 (又譯安士迪,Thomas Chrisholme Anstey) 亦對高和爾作出一系列控訴,指出高和爾與黃墨洲勾結海盜一事有關,彈劾高和爾十九條罪狀:(1) 玷辱官紳 (2) 自營娼業 (3) 包庇盜匪 (4) 以妓作婦 (5) 包辦妓院及娼妓牌照 (6) 私通盜黨 (7) 聽信讒言 (8) 假借權威 (9) 為匪作保 (10) 蒙蔽上司 (11) 合伙分贓 (12) 容庇犯婦 (13) 勒釋海盜 (14) 廣置私產 (15) 私營丑業 (16) 縱容戚屬 (17) 收取昂租 (18) 秘密社黨 (19) 公行賄賂。

港督寶靈決定成立委員會調查事件。可是,委員會中不少成員根本與高和爾友好 (例如:委員會中有一位立法局議員是高和爾的好友,另一位成員則是黃墨洲的辯護律師),令調查缺乏公信力。再者,在聆訊開始之前,必列者士 (高和爾的好友) 已濫用身為署理布政司的職權,燒毀從警方那裡取得的黃墨洲的簿冊,為高和爾清除了「和黃墨洲勾結」的罪證。高和爾又在聆訊期間干擾證人作供。大部份華人則懾於黃墨洲的餘威而不敢出庭指證。委員會最後裁定,十九條罪狀之中,只有四條成立,高和爾毋須向政府請辭,可以繼續擔任總登記官。至於提出控訴的安斯德,則在 1859 年 3 月被革職。

據資料顯示,寶靈對委員會的調查結果十分滿意,聲稱這一裁決澄清了高和爾的問題,是對安斯德製造的流言蜚語的有力譴責。

然而,安斯德並未有就此罷休。返回英國後,他繼續向國會和傳媒揭發高和爾的惡行。殖民地部終於察覺到問題之嚴重,囑咐下一任「香港總督」羅便臣 (Hercules George Robert Robinson) 務必要重啟對高和爾醜聞的聆訊。1861 年 9 月,高和爾被裁定「與黃墨洲勾結」罪名成立,即時革職。

高和爾雖被革職,其仍深受在港華人的愛戴。後來,他出任華人之間的私人仲裁者,獲得豐厚利潤。至於黃墨洲,其在刑滿後亦返回香港,度過餘生。

從某個角度看,「高和爾醜聞」體現著在港華人、歐籍人士之間的矛盾 (高和爾、黃墨洲乃華人的代表。安斯德等人則是歐籍人士的代表)。

港英政府選擇寬容對待高和爾,這更多是出於管治需要 (需要一名擅長與華人溝通的官員,協助港英政府更好地管治華人) 而非有心偏袒。可是,歐籍人士依然對此深感不滿。寶靈在 1859 年 5 月離任時,一方面遭到歐籍人士不瞅不睬的冷待,另一方面則獲得兩個華人代表團送行,並奉上厚禮和讚許的說話。這與寶靈處理「高和爾醜聞」時所抱持的態度有著密切關係。

[主要參考資料]

1. 張連興,《香港二十八總督》。

2. 徐承恩,《城邦舊事:十二本書看香港本土史》。

3. 高馬可 (John M. Carroll),《香港簡史》(A Concise History of Hong Kong)。

2015年4月6日 星期一

割讓九龍

「亞羅號事件」引發廣州市民焚燒外國商行,為英國出兵締造了不可多得的藉口。適逢法皇拿破崙三世在歐洲遇到挫折 (主要是意大利統一運動的進行削弱了法國的影響力),希望透過軍事上的勝利爭取國內群眾的支持,其於是假借廣西西林縣有法國傳教士 (即馬賴神父) 被殺,與英國聯合出兵。

1857 年 11 月,英國公使額爾金、法國公使葛羅等人,率領英法聯軍在香港集結。12 月 12 日,額爾金、葛羅分別對兩廣總督葉名琛發出「最後通牒」。12 月 28 日,聯軍展開對廣州的攻擊,「廣州城戰役」揭開序幕。次日,廣州陷落。葉名琛不久被俘虜 (他後來被流放到加爾各答)。

「廣州城戰役」後,英法聯軍迅速控制廣州,恢復了廣州的對外貿易。額爾金、葛羅等人本來打算北上與清廷談判,卻遭到直隸總督譚廷襄一再拖延 (張連興則說「英、法兩國故意挑剔,談判破裂」)。英法聯軍於是在 1858 年 4 月向北推進,攻打大沽口。

大沽口是中國北方重要的海上軍事防禦要地,保障著天津、北京等地的安全。1858 年 4 月,載有 2600 多人的英法戰艦抵達大沽口。5 月 20 日,聯軍在砲台的側面登陸。清軍發砲還擊,殺傷近百名聯軍士兵。然而,由於直隸總督譚廷襄突然棄守逃亡,砲台守軍孤立無援,300 多名清軍於是陣亡,大沽口失陷。聯軍乘勝追擊,直逼天津。6 月 26 日、27 日,清廷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與英、法等國簽訂《天津條約》,戰事至此才告一段落。

高馬可在《香港簡史》中曾有以下一段文字:

中國須賠償更多賠款,容許外交人員駐節北京,再開放十個通商口岸,並讓西方傳教士和商人進入中國內陸腹地。其後在 10 月又簽訂《通商章程善後條約》,規定對進口鴉片徵稅,實際上將鴉片貿易合法化。

這可視為對《天津條約》內容的簡單歸納,亦交代了《天津條約》簽訂後其他的善後安排。一言以蔽之,即是擴大英、法等國在華的政治和商業利益。

不過,戰事並未有因《天津條約》的簽署而結束。1859 年 6 月 20 日,英、法等國的公使抵達大沽口,向清廷提出換約。清廷以大沽口並未完全修復為理由,要求公使們改往北塘登陸,卻遭到拒絕。聯軍強攻大沽炮台,清軍奮力死守,激戰一晝夜,聯軍死傷近 500 人,多艘戰艦被擊沉,英國海軍司令賀布 (Sir James Hope,又譯何伯) 也身負重傷。聯軍被迫折返上海。

次年 2 月,英法聯軍經過休養生息之後,東山再起。清廷以蒙古親王僧格林沁所率領的騎兵應戰,全軍覆沒。聯軍馬驅直進,攻陷北京,火燒圓明園。咸豐皇帝北走熱河,僅留下恭親王奕訴負責收拾殘局。在俄國公使調停下,清廷於是在 10 月與英、法兩國簽訂《北京條約》,以作為《天津條約》的補充。

《北京條約》的主要內容包括:

(1) 清廷把九龍半島南部 (今香港「界限街」以南) 和位於香港島以西的小島昂船洲割讓給英國。

(2) 增開天津為商埠。

(3) 清廷對英、法兩國的賠款增至 800 萬兩。

其中,(1) 對香港可謂意義重大。自此以後,港英政府的管治範圍不再局限於香港島,而擴展至「界限街」以南地區。這意味著香港邊界的進一步拓展。

又按照張連興所言,早在《北京條約》簽署前 (1860 年 3 月),英領事巴夏禮已誘迫兩廣總督勞崇光 (已故哲學家勞思光先生的高祖) 簽署《勞崇光與巴夏禮協定》,強租九龍,年租銀 500 兩。倘若張氏所言非虛,此處反映兩個事實:

第一,清廷在《北京條約》中同意割讓九龍,更多是受制於現實已然形成的局面,非故意將九龍放棄也。

第二,英國一早已有意將勢力延伸至九龍半島南部,否則巴夏禮根本不需強租九龍。

姑勿論如何,《北京條約》簽訂後,港英政府旋即在九龍半島的新邊界上設置矮矮的鐵絲網。當年鐵絲網的所在地,就是今天「界限街」的位置了。

「界限街」(Boundary Street) 原名「界限線」(Boundary Line、Old Frontier Line)。據資料記載,「界限線」原本不是一條街道,而是一座小山。後來,由於香港耕地不足,小山被夷平。今天我們看見的「界限街」,是到了 1934 年才興建而成的。

港英政府當時又規定「界限線」的開關時間為每天早上 6 時至黃昏日落為止。這個安排直至 1898 年《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簽訂後才宣告取消。

時至今日,「界限街」依然發揮一定的影響力,區分著不同的地域 / 社會經濟區域,例如:

A. 「界限街」是新、舊九龍 (「新九龍」指「界限街」以北至「獅子山」之南的土地,包括觀塘區、黃大仙區、九龍城區等) 的分界線。

B. 港鐵東鐵線以西的一段「界限街」是油尖旺區、深水埗區的分界線,該段「界限街」以北屬於深水埗區,以南則屬於油尖旺區。

C. 「界限街」中段是豪宅區,居住者大多是中產階層;西面則是深水埗及大角咀,居住者大多是中下階層、新移民。

這些區分又往往造成香港市民在生活方式和政見上的不同。

香港今天出現大大小小的分歧,這可說是由來有自,並非一朝一夕所造成。當然,分歧不必然走向對立、撕裂。對立、撕裂一旦出現,除了歷史因素的影響外,更重要還在於統治者無法 / 不願調解各方的矛盾、衝突 (港英政府在疏導各方分歧的表現上相對比較優勝,港共政府則不然,這可能和中共喜歡透過激化矛盾以解決管治問題有關)。

最後,補充一點,清廷正式割讓九龍半島南部、昂船洲予英國時,寶靈已經卸任「香港總督」一職,改由羅便臣接任。

[主要參考資料]

1. 張連興,《香港二十八總督》。

2. 高馬可 (John M. Carroll),《香港簡史》(A Concise History of Hong Kong)。

2015年4月5日 星期日

擺脫危城困境:勇武、進取的抗爭方式

今後的香港,由於「體制內改革」 (如議會抗爭)、溫和式的「體制外抗爭」(指傳統的和平示威形式) 已經行不通,激進的「體制外抗爭」必然成為社會的常態。

激進的「體制外抗爭」又名「武裝起義」。

「武裝起義」試釋

其實,早於「雨傘革命」後期,「武裝起義」的根芽已然萌發,只是未能茁壯成長而已。

所謂「武裝起義」中的「武裝」,不一定是指鎗炮,其可以泛指一般的攻擊 / 防禦性武器。中國古代的農民起義軍喜歡以鋤頭、犁耙作為武器,這固然是「武裝」的一種形式。「雨傘革命」期間,佔領人士喜歡以自製方盾抵擋差佬的警棍,這也是「武裝」的一種形式。

有一點值得大家注意的是,「雨傘革命」中佔領者所使用的武裝,大多屬於防禦型 (如方盾、護腕、頭盔),頗有墨家「非攻」之風。這與古今中外的革命者、示威人士的慣常做法迥然不同 (古今中外的革命者、示威人士經常使用帶有攻擊性的武裝,如汽油彈等,以對當權者施以強大的管治壓力)。

隨著「雨傘革命」宣告落幕,香港人今後正式面對港共的極權統治,「武裝起義」勢必成為香港人避免族群滅絕的唯一出路。於此,我們想特別強調以下兩點:

(1) 參與起義的人不宜只用防禦性武裝,其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攻擊性武裝。

(2) 參與起義的人不用介意人家的批評、刻意爭取「非暴力」市民的支持。

只有這樣,「武裝起義」才有成功的機會,香港人才有得救的希望。

補充一點,和「雨傘革命」被命名為「革命」不同,日後香港人的武裝鬥爭行動更適合被命名為「起義」,原因很簡單:「革命」較為著重政治體制之改革。「雨傘革命」的目標剛好在於爭取落實有公民提名的真普選,其因此是一場「革命」。港人日後的鬥爭則不然,它的目標更清晰是宣泄對港共政府的怨憤,為香港本土人士爭取生存空間,避免族群滅絕。這完全不涉及政治體制之改革,反與中國古代之「民變」、「起義」性質類似。

指導日後抗爭的四大原則

歷經「雨傘革命」的失敗,筆者認為,將來的抗爭必須受到以下四條原則指導:

第一,它必須與泛民、社運「老鬼」、佔中三子、雙學切割,由一群新生組織、新生世代發動、帶領。

第二,它不再訴諸廣大香港市民支持 (「訴諸廣大香港市民支持」無疑投石入海,毫無掀起波濤的作用),也不再以知識精英、文化人士為骨幹,而只需要勇武的行動人士,哪怕這些人出身低下階層。

第三,它需要一部份人思考各種具體的政治策略、戰術運用,形成所謂「智庫」組織。另外,它需要一些新媒體以合理化自身的行動。

第四,鑑於現在處於「戰爭狀態」,它將有限度地不復信守「自由」、「平等」、「基本人權」等價值,直至港共政權傾覆為止。

又礙於香港與大陸接壤,不易防守,香港人應密切注意國際局勢的變化。可以的話,盡可能援引英國及英聯邦諸國的軍隊入境,制港共於死地。

結語

只要港共一死,香港得到英國的軍事、經濟庇護,中共即使仍在北方苟延殘喘,這已對香港無關痛癢了。

香港歷經一段「英治時期」後,屆時港人要選擇自治、獨立,還是回歸英國,大可透過全民公投決定。即使新成立的港英政府不允許舉行全民公投,香港人能擺脫中共的實質殖民、滅族,這多少是一件好事!

論「華夏文化」不應作為香港「國本」(七):總結

今天不少香港人依然不願擺脫「文化上的中國人」身份,主張利用「華夏文化」建國。對此,筆者並不苟同。這不是出於情緒上的一時偏激,而是長年累月浸淫在「華夏文化」中不斷反思的結果。

當然,人的覺醒有遲有速,筆者亦甚為明白。筆者只希望過往數篇文章多少能令更多香港人醒覺,不要再受所謂「文化中國」的擺佈。

畢竟,在中共習近平大力以儒家思想、中國歷史文化證立自己的管治合法性時,抵制「文化上的中國」即是抗拒「政治上的中國」了。

論「華夏文化」不應作為香港「國本」(六):文化多元,遺民責任

以文化藝術界定的「華夏文化」,間接導引出「文化多元」才是香港的出路

談到「華夏文化」,不能不提及中國富有特色的文學作品、飲食習慣、衣著服飾、園林建築等。

有人可能會說:「即使華夏的思想和歷史不可取,華夏的文學作品、飲食習慣、衣著服飾、園林建築等亦應該保留。」

對於此一說法,筆者其實並不反對。僅以文學之例。《詩經》的寫實作風、漢賦之浮華瑰麗、明清小說之引人入勝,這怎會不值得後人欣賞?

筆者只想指出,「華夏文化」不應作為香港建國的根本,卻不是要全盤否定「華夏文化」的正面價值,欲棄之而後快 (此有別於五四新文化運動)。故此,中國富有特色的文學作品、飲食習慣、衣著服飾、園林建築等,我們樂於保留之至!

再者,細心審視香港人堅決保存華夏的文學作品、飲食習慣、衣著服飾、園林建築等的理由,其主要是出於:對藝術美的欣賞、對文學美的嚮往、對烹調技巧的講究等。而這一種態度,莫不可貫通世界各地的文學作品、飲食習慣、衣著服飾、宗教建築中,而對之予以同樣的欣賞、珍惜和重視。這態度其實是支撐「文化多元」的心理基礎,對利用「華夏文化」建國反而會帶來負面的影響。

港英遺民的責任:認清華夏是「客」,重提本土文化、歷史,堅持「文化多元」

「遺民」是一個十分獨特的身份,它對擔負起這個身份的人往往有一定的道德要求,包括:

(1) 「遺民」應盡力恢復故國

(2) 「遺民」應承傳故國原有的歷史、文化

(3) 「遺民」應不仕傾覆故國的政權,必要時以死明志。

97 年的主權移交,無疑宣判香港正式死亡 (香港出現於國際歷史舞台,始於 1841 年的開埠。英人遠去,龍獅香港旗徐徐降下,香港不再如同以往,即是死亡)。香港人成為港英時代的「遺民」。港人過去如何面對這一事實呢?不是自盡,也不是力圖恢復,而是「過得一日得一日」,沉醉於鄧小平「馬照跑,舞照跳」、「五十年不變」的謊話中,全力投機取利。儘管「雨傘革命」空前絕後,為 17 年前的亡國真相發一獅子吼,大部份香港人依然無動於衷,甚至出言指罵。香港人一直未有盡自己「遺民」的責任,這是非常清楚的。

我們選擇「歸英」,就是要盡未完成的「遺民」責任。歷經港英政府管治的人,自然順理成章就是「遺民」。可是,假使你是在 97 後出生,由於你的父祖輩尚未盡其「遺民」的責任,你將承接其「遺民」的身份而完成其未盡的責任。換言之,你也是港英的「遺民」。

港英「遺民」的責任有三:

第一,向大眾講明華夏的作客位置。

第二,考掘及保存本土的文化、歷史,進行普及性的推廣。

第三,堅持「文化多元」,虛心學習不同民族、國家的優點,化為己用。

關於第一點,當年新儒家學者牟宗三先生早已說過:自己只是客居於香港,根本不屬於這裡 (參看亞洲電視的訪問片段),錢穆先生亦然 (否則他不會遷居台灣)。港英「遺民」大可將這些訊息廣泛宣揚,促進香港與中國在文化上的區隔。

至於第二點,香港史其實有不少被人遺忘 / 歪曲的真相 (特別是 1941 年的「香港保衛戰」)。重新探索本土的史事,將之傳給下一代,協助他們建立對香港這個地方的歸屬感、對「香港人」身份的認同,是我們現在迫切要做的事。

最後,第三點的「文化多元」,本來是香港人最擅長的 (試觀日本壽司店、上海理髮店林立可知)。我們只要不自以為是,虛心向他人請教、學習、吸收,不同民族文化的特色將可成為香港人營商置富的「綽頭」,再而成為香港文化的一部份 (香港人賴以營商發財,何需只靠「華夏文化」的功夫?)。

除了上述所說外,港英「遺民」亦應該捍衛粵、英雙語,拒絕以高談匪語為榮。倘若要出門遠行,匪國實不宜作為首選。勉強因工作需要而必須進入,「遺民」們亦應該明白此國家與香港並無任何關係,不宜對此國抱有任何讚嘆、仰慕之情。

筆者相信,香港人能夠追認自己的「遺民」身份,建國大業已然成功了一半。加上龍獅香港旗的高舉,「尊王攘夷」的落實,香港要擺脫今天的險地,並非完全不可能。

論「華夏文化」不應作為香港「國本」(五):過去的人和事,無助締造幸福

儒、道、墨、法、佛五家思想,可說是「華夏文化」的精神所在 (參考<為中國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收錄於唐君毅《說中華民族之花果飄零》)。至於「華夏文化」的對外展現,則是中國過去二千五百年的人和事。

有人可能會說:「儒、道、墨、法、佛五家思想固然有所不足,但中國過去也有不少令人引以為傲的人和事,這些也是『華夏文化』的一部份,值得香港人借鑒。」

可是,筆者想指出,中國過去二千五百年其實沒有什麼人和事值得香港人借鑒。所謂中國歷史的「光明面」,要麼全然是虛構偽作 (今天仍為世人傳頌的「二十四孝」故事,不少就是東漢知識分子為了應付察舉需要而偽作的),要麼是用人的血淚交織而成。人本來應該開心快活過日子,不應愁眉苦臉,憂心忡忡。不幸的是,歷代中國人似乎未曾嚐過真正的快樂,他們所謂「快樂」,更多是在困苦中以自欺換得的。香港人想要真正的快樂幸福嗎?想要的話,就必須狠下心腸,和中國歷史一刀兩斷。

綜觀全部中國歷史,西周封建的本相是「武裝殖民」(見《國史大綱》),滅亡他族。春秋五霸,無不暗藏私心,以力假人。宋襄公待楚軍陣容嚴整才揮軍進攻,算是較有道德的了,卻是不智之極。步入戰國,七雄互相攻伐,桂陵、馬陵、即墨、長平......屍骨處處,何止千萬!這些士兵也有父母,也有妻兒,卻被無情的統治者送上戰場,白白犧性。

秦皇嬴政,掃平六國,攻韓伐魏,惡毒盡出。水淹、土坑,極盡可怖之能事。百姓惶惶不可終日。有一荊軻,乃燕國刺客,入秦欲弒嬴政,反為嬴政所殺。後世讚揚其勇武,卻不知燕國因此被秦軍加速滅亡,燕太子丹、荊軻難辭其咎!

秦朝統一天下,厲行高壓政策,修長城、築馳道、焚書、坑儒......人民生活更苦,文化學術蕩然無存。孟姜女哭崩長城,固然不失虛構,但亦反映事實。秦歷二世而亡,代之以楚漢相爭。漢高祖劉邦聽從張良的建議,暗施陰謀詭計,誘使項王以鴻溝為界,平分天下,旋即出爾反爾,聯合韓信、彭越等人,圍攻項王於垓下。項王卒之自刎於烏江,但劉邦、張良之卑劣,於此可見一斑。

進入西漢,醜陋、黑暗的事更多,先有呂后斷去戚姬手足,使之淪為「人彘」,再有武帝誤信江充之言,錯殺太子劉據,迫死皇后衛子夫。儘管漢室一度伐匈奴、平南越,但「邊庭流血成海水,武皇開邊意未已」,輝煌的戰功背後,是血流成河,是滅亡他族 (「南越國」嚴格上不屬於華夏民族)。這值得大家驕傲麼?筆者不以為然。

西漢末祚,君主更見荒唐,成帝死於雲雨之間,哀帝更有「斷袖之癖」。「書呆子」王葬成功篡漢 (「書呆子」一詞乃黃仁宇用以形容王莽,見《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百姓初時滿心歡喜。奈何他不但未有為人民帶來幸福,反而拖累人民飽受戰禍、飢寒之苦,漢室終由光武中興。

中興後的漢室,歷明、章二帝而捲入戚宦相爭中,大批關心國事、有道德情操的知識分子,因得罪朝中的宦官,或被禁錮,或被誅殺。朝中忠良斥逐殆盡,政治日趨腐敗,黃巾之亂、州郡割據終於爆發,席捲全國各地,受苦的依然是老百姓。

三國六朝是中國歷史上的分裂時期。「高貴鄉公」曹髦以二十之齡為成濟 (受賈充指派,賈充為司馬昭的黨羽) 所殺,西晉八王互相攻伐,石勒、石虎大開殺戒,劉宋前廢帝令左右逼淫楊太妃,爾朱榮沉北魏王公二千人於河陰,這是有歪倫常,也是違逆人道!隋文帝統一南北,為中國開出新局面。然而,其為人刻薄寡恩,動輒虐殺大臣,以致臣下惶恐。晚年糊塗易儲,更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楊廣弒父淫母 (指宣華夫人),除了是太子本身性格卑污外,更是文帝自己一手造成!

楊廣即位後,大行其「誇大狂」(錢穆語) 計劃。後世盛讚運河系統貫通南北,卻不知多少百姓為此喪生。三征高麗,死傷過半,群雄於是並起,天下復歸大亂,距離文帝統一,只有三十多年。

李淵起兵晉陽,得次子李世民之助,成功奪取天下。然而,李淵偏袒長子李建成,對世民處處防範,甚至默許建成加害世民,此終迫使世民發動「玄武門之變」,弒兄囚父,作出大逆不道之舉。世民晚年因太子李成乾、魏王李泰相爭而有感「玄武門之變」歷史重演,一度萌生自盡的念頭,由此可見「玄武門之變」一事對世民一生造成不可磨滅的傷害。

「貞觀之治」是中國歷史上罕見的治世,但這更多是得益自胡人血統中的開放胸襟,以及地方門閥的未被消除,並不是歷史的常態。太宗死,高宗立,武昭儀臨朝,與高宗並稱「二聖」。後世以為武后、高宗夫唱婦隨,相敬如賓,其實不然。武后一度將高宗寵愛的「魏國夫人」(武后大姊之女) 毒殺,高宗則曾經與上官儀商討廢后安排。武后後來一再反對秦鳴鶴為高宗診治,這不是出於善意的關心,而是出於想高宗盡快死去之歹念!一對大好夫妻,落得如此悲劇下場,令人不勝唏噓。香港人想自己下一代的婚姻如此可悲可憐嗎?

唐玄宗李隆基幼年在血腥的宮廷鬥爭下成長。母親竇氏不明不白地被自己的祖母殺死,隆基因而自小失去母親的關懷、照料,是一可憐人。長大以後,唐室發生一連串宮廷鬥爭,養成隆基步步為營的戒懼心態,生活並不愉快。父親李旦復位,太平公主意圖奪權,隆基臨危受命,負責手刃親姑姑。隆基終於即位,但這帝位是用血淚換回來的,是用人生的遺憾奪得的。這沒有什麼值得後人欣羨,更談不上值得後人仿傚、學習。

尤有進者,為了帝位,隆基不惜在馬嵬驛忍痛割愛,親手下旨將自己心愛的貴妃楊氏縊死。隆基晚年更是欲見太子李亨一面而不得。隆基庸碌半生,以孤獨終老,讀史者除了掩卷痛哭,有何得益?

至於天寶十四年爆發的「安史之亂」,更堪稱世界歷史上死亡人數最多的戰事,比一、二次大戰的死亡人數還要多 (參考葉國華在香港電台的節目「五十年後」)。唐室自此一蹶不振。而張巡、許遠死守雎陽時的吃人慘況,更被後世引為中國人「視人命如草芥」的典範,與西方尊重每個人的基本生存權利大相逕庭。

唐中葉以後,國勢漸走下坡。唐武宗滅佛、黃巢屠殺南方的大食國人 (即阿拉伯人),是窒塞宗教自由,是盲目排外!五代以後,黑暗依舊。朱全忠身為後梁開國君主,竟偏好亂倫,安排兒子朱友珪的妻子張貞娘入宮侍寢,又與義子朱友文的妻子王氏通姦。後唐莊宗李存勖、明宗李嗣源,是五代難得的英主。然而,前者得國後沉迷享樂唱戲 (後被伶人所殺),後者則在兒子叛變被殺的消息下黯然長逝。兩人的人生同樣悲慘,可以斷言。

後晉石敬瑭為了一己之私,通敵賣國,將「燕雲十六州」割讓予契丹,卻自稱「兒皇帝」,令人扼腕!後周太祖郭威,更因後漢隱帝劉承祐的猜疑,全家被殺,無一生還。郭威卒之黃袍加身,但親人子裔已死,天下於我有何意義?

兩宋建立,今天的抗爭者以為此乃中國歷史文化的全盛期。殊不知宋太宗的得位乃源於「燭影斧聲」,小周后 (南唐後主之皇后) 據說更一度被宋太宗強姦凌辱 (參考宋人所繪「熙陵幸小周后圖」)。至於宋高宗為了杜絕兄長欽宗南返奪位,聽從秦檜的建議,殺害岳飛,這固然令人憤恨。可是,大家又知不知道,岳飛的軍隊自號「岳家軍」而不以「宋軍」自稱?「岳家軍」以岳飛為首而不知高宗是誰?岳飛「精忠報國」的形象,更多是出於後人虛構,卻不一定是實情。

勉強言之,「宋亡三傑」為國殉難,其事跡是值得後人傳頌的。然而,要香港的下一代學習「宋亡三傑」的做法,將來為國捐軀,這似乎有點兒過份了。

元代乃蒙古人所創。蒙古自成吉思汗統一各部後,大舉西征。所到之處,無不屠城,生靈塗炭,哀鳴遍野。忽必烈入主中原後,建立元朝,以今日的北京為首都,稱為「大都」。儘管馬可波羅曾向歐洲人士盛讚大都之繁華,蒙古人專橫的作風依然未改。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的分級,類似於今天遭人非議的種族歧視。至於漢人、南人殺蒙古人、色目人與蒙古人、色目人殺漢人、南人的待遇不同,這更是司法不公的表現!元朝歷八十九年而亡,由洪武皇帝取而代之,事出有因。

明、清是中國歷史上最為黑暗的時期。由於宰相被廢除,君主的權力得以進一步坐大,形成君主獨裁。在此期間,宦官專權 (如王振、汪直、劉瑾、魏忠賢等)、大興文字獄 (如明初的「徐一夔案」、清代的「南山集案」等)、忠臣義士被殺 (著名的莫過於明代之熊廷弼、袁崇煥),時有發生。儘管利瑪竇、馬禮遜等人一度將西方的文化、宗教傳入中國,中國在康熙禁教以後所實行的鎖國政策卻令中國從此固步自封,繼而妄自尊大。其卒之招來 1842 年「鴉片戰爭」的徹底挫敗。

清中葉以後,中國飽受列強侵凌,純粹出於國民的愚味無知、拒變守舊、天朝中心,這是自討苦吃,與人無尤。又康有為、孫中山等人,雖為一代英傑,但《大同書》的「經濟公有,人無私產;社會和諧,無家無國」、《三民主義》的「故民生主義就是社會主義,又名共產主義,即是大同主義」,無疑為日後共黨竊國鋪平了道路,間接置中國於死地!

二十年代以後,中國雖一度出現過「黃金十年」 (主要指 1927 – 1937 年),但這是老蔣獨力調和中西文化的功勞,與今天的中共無關。日寇來犯,京津失守,四行倉庫,八百壯士,國軍元氣大傷,共黨卻乘機坐大,靜候竊國時機。毛澤東嘗言:「七分發展勢力,兩分對抗國民黨,一分抗日」,即為明證。

抗戰結束,共黨乘國府疲憊,揮軍南下,先破遼瀋、平津,再渡淮海。老蔣無奈遷台,標誌著共黨竊國成功,共黨自此淪為「共匪」。「共匪」建國後,旋即充公地主土地,實行「土改」。其又發起「反右」運動,迫害異見分子。接著是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文革......中國人民如墮進萬惡深淵中,悲憤、苦痛,無日無之!鄧小平上台,力推「改革開放」,這是大病初癒。然而,好景不常,89 年的「六四慘案」,無情的坦克再次輾死新生的中國。自此以後,中國人不再懂得展露天真的笑容,也不知怎樣的人生才是幸福和美好,至於今日!

中國過去的人和事就是如此不堪、如此醜陋的了。試問我們還要將這一切予以重提,讓下一代徹底認識麼?下一代心智發展尚未成熟,不一定能夠對中國歷史的內容去蕪存菁。即使是依仗教師的專業判斷,我們也難以確保每位老師有足夠的學力對中國歷史去蕪存菁。稍一不慎,下一代依然難逃被染污的厄運,淪為爾虞我詐、奸狡蠱惑、殺人如麻之徒。今天 689 及其垃圾官僚的奴才相,即是過去中國歷史教育所培植而成的。香港人,你想自己的下一代變成這種樣相嗎?

要締造幸福和諧的香港本土族群,中國過去的人和事是不宜被重提的。再者,中國對於香港來說只是「作客」、只是「鄰國」,香港自身有一套獨特的文明的歷史,等待發掘。今天我們要重建香港的文化主體,大可由此入手。至於中國過去的一切,就讓它隨風飄走吧!

論「華夏文化」不應作為香港「國本」(四):墨學的威權,佛家的出世

墨家

今天主張「(華夏) 文化建國」的人,很少提到墨家思想。筆者在此將較少著墨,僅略為點撥箇中的問題。

毫無疑問,墨家是帶有強烈的「鋤強扶弱」、「抗爭」的色彩。以墨子個人的事跡為例。他曾經協助較弱小的宋國守城,抗拒南方楚國的入侵。此即為「鋤強扶弱」一具體示範。

然而,細看《墨子》,墨學的重心不在「鋤強扶弱」、「抗爭」,而在於:「博愛」的推廣、為低下階層發聲。

「博愛」即墨子所謂「兼愛」,乃一種無差別的愛。墨子曾說「愛人之父若己父」,此語可謂深得「兼愛」的精髓 (今天的基督宗教,其所主張的「愛你的鄰人」,即為「兼愛」的一種)。由於人與人之間應該「兼愛」,墨子反對攻城掠地,而主張「非攻」,以此為「天志」,人人應當奉行 (所謂「尚同」)。

又根據馮友蘭《中國哲學史新編》所言,墨子的身份可能相當於今天工會的首領。《墨子》一書因此有不少代表低下階層的想法,例如「節葬」(反對儒家的「厚葬」)、「節用」(反對生活開支過大)、「非樂」(反對人民從事奏樂工作及聆聽音樂)、「非命」(反對命運早已注定,強調前路由我所創)、「尚賢」(主張政府多些吸納下層的人才) 等 (即使主張「兼愛」,墨子背後的理由也是「興天下之大利」,由此更見他確確實實代表著低下階層)。

李麥麥尊稱墨子為「東方的基督」,張德勝則尊稱墨子為「東方的馬克思」(見張德勝《儒家倫理與秩序情結》),這兩個評價都是公允的。

不過,置於今天香港的抗爭脈絡,墨家思想是否可取?筆者有所保留。

姑勿論「兼愛」、「非攻」與驅蝗、反水貨客行動的不相容,墨子推廣「兼愛」於社會的做法,已不脫「威權主義」(authoritarianism) 的氣味。《墨子》有以下一段話:

......夫義者政也,無從下之政上,必從上之政下。是故庶人竭力從事,未得次己而為政,有士政之;士竭力從事,未得次己而為政,有將軍大夫政之;將軍大夫竭力從事,未得次己而為政,有三公諸侯政之;三公諸侯竭力聽治,未得次己而為政,有天子政之;天子未得次己而為政,有天政之。(<天志上>)

庶人要接受知識份子的教導,知識份子則要受將軍、大夫的教導,將軍、大夫受三公、諸侯的教導,三公、諸侯受天子教導。天子以什麼來教導三公、諸侯呢?以「兼愛」為內容的「天志」。這顯然意味著:庶人、知識份子等人不可違逆三公、天子等在上位者,為一徹頭徹尾的「威權政治」。

「威權政治」往往培養出恭順而服從的奴才。李怡先生不是經常援引魯迅的名言:「甚麽『漢族發祥時代』『漢族發達時代』『漢族中興時代』……直捷了當的說法在這裡:一,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二,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鞭撻香港人的劣根性麼?墨家思想在今天的香港並不適用,不是再清楚不過嗎?

法家、佛家

法家思想早已被公認為締造中國過去二千五百年「君主專制」的罪魁禍首。根據筆者的觀察,即使高舉「華夏文化」建國的抗爭者,他們亦不至於愚蠢到利用法家替香港建國。故此,筆者對法家思想就不多談了 (各位如果要感受法家思想的恐怖,通讀秦始皇統一後的歷史就可以一清二楚)。

反而,佛家思想對將來香港建國有沒有幫助,這是一個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以下我們嘗試分析一下。

和道家一樣,佛家立說亦旨在協助世人「解苦」。不過,和道家不同,佛家建議世人看破塵世之虛幻,再而出家修行。換句話說,佛家是主張出世的。

佛學傳入中國後,由於深受儒家思想的影響,逐漸變得重視人間世。加上大乘佛教強調「渡盡一切眾生」,佛家思想在隋唐以後遂慢慢入世,禪宗因而出現。

不過,請大家注意,即使佛家思想如何鼓勵修行者入世,佛家之基本宗旨仍是主張出世的 (否則,它與儒家、道家就沒有分別了)。佛家思想如果成為香港的「國本」,香港將來只會出現很多蔑視、看輕政治的政客,公民參與社會抗爭的動力亦必然不強 (佛家視政治、抗爭為一俗務,乃一虛幻。政客因而不會耗盡心力研究政治議題,抗爭者亦傾向在抗爭無效後退隱。殷海光在《中國文化的展望》中指出,佛家思想所造成的境界和態度,並不能鼓起人爭自由的熱情,誠哉是言!)。這樣的香港是否一個大家夢寐以求的居住地,諸位自行判斷。

論「華夏文化」不應作為香港「國本」(三):道家無助建構民主、公民社會

前言

道家思想是先秦時期另一支原創文明。它的代表人物包括:老子、莊子。

和儒家以「成德」作為大方向不同,道家以「解苦」作為其學說的大方向。

而人生之苦痛,源於以下三個條件之同時成立:

(1) 萬事萬物正在處於變動不居之中。

(2) 人有區分某時、某地、某種狀態的事和物的認知能力,且能夠時刻運用。

(3) 人對某時、某地、某種狀態的事和物有所執著 / 無法順應。

老、莊立言既然旨在「解苦」,他們於是一方面詳細闡發「變幻才是永恆」的道理,一方面則主張「破成心」、「齊物」、「無欲」、「安時而處順」等。

我們先由老子談起。

老、莊思想要旨

A. 老子

《道德經》中有以下的文字:

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第五十八章>)

希言自然,故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第二十三章>)

反者道之動 (<第四十章>)

第一條的「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第二條的「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反映某一狀態的事物不能持續於永久,暗示變動的發生是必然的。第三條的「反」,指事物向它的另一面轉化,即是變動的意思。變動乃恆久的「道」的一種表現方式。老子如此說,目的在於協助人將變動視作平常,不對此感到稀奇。

事物變動本身並不令人感到痛苦。人之所以生起苦痛,一是源自無法適應已變動的新環境,一是源自心裡有所爭逐、有所追求。老子因此說:

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第二十二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田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是以聖人為腹不為目,故去彼取此。(<第十二章>)

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四十六章>)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

第一、二、三條勸喻人不要過份貪圖物質世界的五光十色、繽紛璀璨,而應心如止水。第三條則是應對變動處境的法門:依乎自身的本性而行,也讓萬事萬物按照自身的發展規律而行,不作任何故意的干預。

老子認為,人能看透事物的變遷,恪守「不爭」、順應自然的原則,苦痛自然消除。

而在政治方面,老子反對統治者刻意干擾人民的生活,而主張「無為而治」。他說:

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無名之樸,夫亦將無欲。不欲以靜,天下將自定。(<第三十七章>)

他又對儒家用以維繫社會倫理秩序的「禮」、「樂」予以批評:

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第三十八章>)

即使是人民運用智慧所發明的器物和技巧,老子亦否定其價值:

以此: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民多利器,國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盜賊多有。(<第五十七章>)

在老子眼中,理想的國度是「小國寡民」、「民復結繩」、「民至老死,不相往來」的原始社會。

小國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復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第八十章>)

老子建議統治者做到「無為」、「好靜」、「無事」、「無欲」,以讓百姓有足夠的空間過自己喜歡過的生活。

故聖人云: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第五十七章>)

老子對政治的看法,驟眼看來,與英國的古典「自由主義」相似。然而,他始終未有對統治者予以制衡,也未有為統治者所享有的權力劃下界線。其思想和「自由主義」畢竟仍有一段距離。

B. 莊子

和老子一樣,莊子立說亦旨在替人「解苦」。

莊子首先指出,萬事萬物的生滅成毀只是一氣之所化,從而消除人們對變遷的恐懼。

人之生,氣之聚也;聚則為生,散則為死。若死生為徒,吾又何患!故萬物一也,是其所美者為神奇,其所惡者為臭腐;臭腐後化為神奇,神奇復為臭腐。故曰:「通天下一氣」。聖人故貴一。(<知北遊>)

生死也是事物變遷的一種方式,屬於自然氣化的事,故莊子反對人為他人的死亡而悲痛。

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獨何能無概然!察其始而本無生,非徒無生也而本無形,非徒無形也而本無氣。雜乎芒芴之間,變而有氣,其變而有形,形變而有生,今又變而之死,是相與為春秋冬夏四時行也。人且偃然寢於巨室,而我噭噭然隨而哭之,自以為不通乎命,故止也。(<至樂>)

事物本來只是一氣之流行,人何以會將他們稱為「萬事萬物」呢?莊子回答:因為人有將事物予以區分的心,名曰「成心」。

本來,人有「成心」並無問題,世間一切知識的出現,何嘗不是人作出種種區分而成?但問題是,人有了區分,就會有彼我的對立,繼而生出自我偏執。結果,人往往以自己對事物的主觀區分作為事物原來的本相,對於他人提出不一樣的見解,人往往予以排斥,甚至大張韃伐。莊子因此說:

道隱於小成,言隱於榮華。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齊物論>)

莊子認為,世上一切爭辯之所以發生,全因對辯雙方只知自己的觀點為是,他人的觀點為非。世間一切事物本來並無分別,卻因眾人各執一詞,而變成千差萬別,客觀的事物生滅成毀的規律 (即「道」) 因而被隱埋,言說上的真理亦被對辯雙方貌似堂皇的說辭掩沒了。

尤有進者,人往往建基於自己對事物的區分而心生依戀、追逐、怨憤、失望等,無邊的痛苦於是出現,卻不能止息。

要「解苦」,就要破除「成心」。莊子在<人間世>中提出「心齋」之說。所謂「心齋」,即是「若一志,無聽之以耳而聽之以心,無聽之以心而聽之以氣。聽止於耳,心止於符。氣也者,虛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虛。虛者,心齋也」,人能明白萬事萬物皆是一氣之所化,一切區分皆為人為造作,「成心」自然不能起作用。又莊子在<大宗師>中提出「坐忘」,作為達至「心齋」的具體實踐工夫。「坐忘」的要旨在於「墮肢體,黜聰明,離形去知,同於大通」。

莊子相信,人能持續「心齋」、「坐忘」的工夫,「成心」一破,萬事萬物自然還歸其原來的位置,不帶有任何的差別,是為「齊物」。而一切對辯的言論,根本不是如實反映事物生滅成毀的客觀規律,即不是表達客觀的真理,它們之間因此並無本質上的分別,只是「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人們大可因應時勢環境之轉變而選擇立場迥異的主張、見解,不囿限於某種對事物的理解,此之謂「逍遙」。

人能破除「成心」以遊於各種對事物的理解之間,人自然不會害怕失去、死亡、身敗名裂等。簡言之,環境的種種轉變無損於我心靈之平靜。莊子由是說「安時而處順,哀樂不能入也」(<養生主>)

以上主要說明莊子對解除人生痛苦的見解,這也是《莊子》一書的重心所在。

至於政治方面,莊子亦主張「無為而治」,讓人民過自己喜歡的生活,不強加一己之私心於人民身上:

無名人曰:「汝遊心於淡,合氣於漠,順物自然,而無容私焉,而天下治矣。」(<應帝王>)

老聃曰:「明王之治,功蓋天下而似不自己,化貸萬物而民弗恃,有莫舉名,使物自喜,立乎不測,而遊於無有者也。」(<應帝王>)

《莊子》書中有一著名的比喻「七日而渾沌死」,充分表現莊子反對統治者有為:

南海之帝為儵,北海之帝為忽,中央之帝為渾沌。儵與忽時相與遇於渾沌之地,渾沌待之甚善。儵與忽謀報渾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竅,以視聽食息,此獨無有,嘗試鑿之。」日鑿一竅,七日而渾沌死。(<應帝王>)

莊子認為,理想的統治者應該如明鏡一樣,切忌迴避管治問題,且能夠因應人民的需要而給予適切的援助,自己卻不以此居功。他說:

至人之用心若鏡,不將不迎,應而不藏,故能勝物而不傷。(<應帝王>)

唯莊子仍未探討統治者享有權力的界線,人民多大程度上不應被統治者干擾,這是他思想上的不足。

道家思想不宜作為香港的「國本」:三大流弊

筆者反對老、莊思想成為香港將來的立國根本,主要是因為老、莊思想容易帶來三種流弊,包括:

第一,養成見風使舵、趨炎附勢的投機政客。

第二,只能開出類似「君主立憲」的制度,卻不能成就民主。

第三,無法促成政治共識,落實公民社會。

A. 養成見風使舵、趨炎附勢的投機政客

老、莊固然不是見風使舵、趨炎附勢之徒。可是,他們的學說卻易於催生見風使舵、趨炎附勢之徒。綜觀中國歷史,最顯著者莫如北宋中葉的蘇軾、蘇轍兩兄弟。

錢穆於《國史大綱》中曾猛烈批評蘇軾、蘇轍,其中提到他們思想深受道家老子影響:

蜀派的主張和態度,又和洛、朔兩派不同。他們的議論,可以蘇氏兄弟 (軾、轍) 為代表。上層則為黃老,下層則為縱橫。尚權術,主機變,其意見常在轉動中,不易捉摸。

他們的學術,因為先罩上一層極厚的釋老的色采,所以他們對於世務,認為並沒有一種正面的、超出一切的理想標準 (此層所以與洛學異)。他們一面對世務卻相當練達,憑他們活的聰明來隨機應付。他們亦不信有某一種制度,定比別一種制度好些 (此層所以與朔學異)。

其實,「其意見常在轉動中,不易捉摸」、「他們對於世務,認為並沒有一種正面的、超出一切的理想標準」、「他們亦不信有某一種制度,定比別一種制度好些」,與莊子「齊物」、「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等主張是一脈相承的,這是老、莊之學帶有「虛無主義」、「相對主義」性格所致。

香港日後如果以「華夏文化」建國,而「華夏文化」以老、莊思想為內涵,這間接孕育見風使舵、趨炎附勢的「政治代理人」,香港政壇將會更趨昏暗,不復再現光明。

B. 只能開出「君主立憲」,卻不能開出民主制度

老、莊反對統治者過度干預老百姓的正常生活,間接肯定老百姓應該享有屬於自己的私人生活空間,用伯林 (Isaiah Berlin) 的話說,即是肯定了「消極自由」(negative liberty)。

可惜的是,老、莊並未為人民應該享有多少自由設下界限。統治者施行權力的範圍因而得不到具體限制,「基本自由」、「公民權利」亦無從談起。

又老、莊未有用制度上的安排制衡統治者,而只是對統治者予以提點、警醒,這一希望統治者自己改過遷善的心態,注定無法為民主制度奠基 (現代的民主制度就是建基於對統治者的不信任)。

退一步講,老、莊思想強調統治者的「無為而治」,這只能開出類似「君主立憲」的制度 (君主受制於憲法,形同虛設,讓人民過自己的生活)。香港人現在卻是要爭取平等的參與政治的權利,希望建立一個規定政黨 / 統治者定期輪替的民主普選制度,選出真正捍衛香港本土利益的立法會和最高統治者。倘若我們將老、莊思想視為香港建國的根本,香港人的願望不見得有機會實現 (是故陳雲主張在香港恢復「君主立憲」,以趙宋遺裔作為將來香港的最高領導人,詳見《本土政綱》)。

C. 無法促成政治共識,落實公民社會

莊子視一切言論皆不能表達客觀的真理,人們可因應時勢環境之轉變而選擇立場迥異的主張、見解,這變相助長人們不細心聽取他人的意見、觀點,各說各話,扼殺「透過理性討論以尋求共識」。

適逢「理性、互動的公共討論」是「公民社會」賴以構成的一個主要元素,而「公民社會」乃民主制度得以持續運作的社會基礎,莊子思想無法為香港帶來公民社會,事甚顯然。

結語

老莊道家較為重視「個人選擇」的第一優先性,這是它比儒家優勝的地方。

可是,道家始終開展不出捍衛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和公民社會,這和儒家所面對的問題是一樣的。

論「華夏文化」不應作為香港「國本」(二):儒學無助成就自由、民主

孔子思想要旨

儒家思想是先秦時期的原創文明之一。它的開山祖師孔子,曾高舉「仁」與「禮」,作為其學說的中心要旨。

所謂「仁」,主要是指一種推動人作出道德行為的情感,有別於自然的情感和欲望。《論語》曾有以下兩條文字: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穀既沒,新穀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陽貨>)

子曰:「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子罕>)

第一條孔子以心「安」、「不安」指點仁,可見仁為一情感。又心「安」源於人之依禮而行,可見仁為一道德情感。至於第二條,「好色」乃自然情欲的流露,孔子以「好德」與「好色」相對,且曰「未見好德如好色者」,由此可知仁不同於一般的自然情欲。

孔子認為,人一生最重要的事莫過成就一己之德性、品行。孔門弟子當中,孔子高度讚揚「居陋巷,一簞食,一瓢飲」的顏淵,卻不太喜歡擅長文學的宰我,這與他著重「成德」的人生觀有著密切的關係。

要「成德」,就要將「仁」充分彰顯,表現為各種日常的言行舉止。不過,孔子似乎不認為人可以跳過後天的學習以表現「仁」,學「禮」於是被高度重視。

所謂「禮」,主要是指:一連串由周公修訂的道德規範,又名「周禮」。《論語》有以下兩條文字:

子張問:「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為政>)

子曰:「周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八佾>)

第一條可見「禮」並非由周公所創,周公只是修訂者。「禮」的各項條文分別來自夏、商兩代,而歷經因革損益。第二條孔子自道「吾從周」,這可視為先秦儒家重視周禮的證據。孔子「從周」的理由是:周禮較夏、商兩代之禮更為完備,又與今人在時間上較為接近。

孔子相信,人只要克治一己之私,全面依「禮」而行,其終可將「仁」全幅展現,成為道德高尚的「聖人」。《論語》有以下三條文字:

顏淵問仁。子曰:「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顏淵曰:「請問其目。」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顏淵曰:「回雖不敏,請事斯語矣。」(<顏淵>)

子曰:「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

子曰:「我未見好仁者,惡不仁者。好仁者,無以尚之;惡不仁者,其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矣乎?我未見力不足者。蓋有之矣,我未之見也。」(<里仁>)

第一條點明「仁」的彰顯必須透過「克己復禮」。第二、三條則強調人只要立心成就自己的德性,其必定能夠成功。

我們在這裡不妨作一簡單的小總結:

綜觀孔子的學說,其基本上以教人「成德」作為其用力的方向,而「學『禮』以顯『仁』」乃孔子主張的一種助人成德的手段。

孔子既以「成德」為其學說的中心,「參與政治事務」於是在孔子思想中與「成德」密不可分,沒有獨立、突出的意義。《論語》有以下一些文字:

子曰:「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為政>)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泰伯>)

堯曰:「咨!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舜亦以命禹。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簡在帝心。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周有大賚,善人是富。」「雖有周親,不如仁人。百姓有過,在予一人。」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四方之政行焉。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所重:民、食、喪、祭。寬則得眾,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公則說。(<堯曰>)

第一條告誡統治者以「德」治理天下,政治顯然離不開道德。何謂「以『德』治理天下」?第二條說得非常清楚。人民認為可行的事情,統治者就立即去做。人民群起反對的事,統治者要解釋給人民聽自己的苦心。換言之,以「德」治理天下的意思是:以「民本」精神 (「民本」是指「以民為本」,卻不是類似古希臘的直接民主) 施政。至於第三條,「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語譯:謹慎地審查計量,週密地制定法度,建立公正的人事制度,讓國家的法令暢通無阻) 勉強可視為獨立的政治領域的建議,但筆鋒一轉,孔子即大談令「天下之民歸心」的辦法,且高舉「寬」(寬容)、「信」(誠信)、「敏」(勤敏)、「公」(公正) 等德性的重要。「民本」、「成德」始終緊扣政治,這彷彿是孔子政治思想一大特色。

錢穆先生曾經在《國史新論》一書中指出,「漢以後中國是一種平面的開放的『文治政府』,以及是一種以義務責任為本位的君職政治」(參考金耀基<中國的傳統社會>一文)。這番判斷,放在秦漢的歷史脈絡下審視,固然惹人非議。可是,從另一角度看,錢先生的見解未嘗不是來自孔子。

在孔子眼中,「君主」從來只是一個職位,這職位要求承擔的人有「德」,懂得「以民為本」,它卻未有批准承擔的人可用強力壓迫人民。以強權欺壓人民者,孔子從來予以嚴厲譴責,不許其有資格出任「君主」。

儒學在歷史中的演變

A. 戰國時期

孔子高舉「克己復禮為仁」,這見解背後其實暗藏矛盾的張力 (tension),不易消解。

根據郭店楚墓發現的儒簡顯示,早於孟子成名前,孔門弟子已因思想主張上的歧異而分裂為兩派。一派的代表作品為<性自命出>,另一派的代表作品則是<五行>篇。

<性自命出>有以下三條文字:

凡人雖有性,心亡奠志,待物而後作,待悅而後行,待習而後奠。喜怒哀悲之氣,性也。及其見於外,則物取之也。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於情,情生於性。始者近情,終者近義。知情者能出之,知義者能內之。

《詩》、《書》、《禮》、《樂》,其始出皆生於人。《詩》,有為為之也;《書》,有為言之也;《禮》、《樂》,有為舉之也。

聖人比其類而論會之,觀其先後,而逆訓之,體其義而節度之,理其情而出入之,然後復以教。教,所以生德於中者也。

第一條「凡人雖有性,心亡奠志......待習而後奠」,其明顯不高舉先天固有的仁情,而著重後天的學習。又學習是否只學「禮」呢?第二條告訴我們「不是」。《詩》、《書》、《禮》、《樂》,人皆需要參看。值得注意的是第三條。其內容與荀子<性惡>「聖人積思慮,習偽故,以生禮義而起法度,然則禮義法度者,是生於聖人之偽,非故生於人之性也」基本上如出一轍。

根據上述分析,我們可以說,孔子思想重「學」、重「禮」的一端,後來演變成荀子「性惡」、「隆禮」的主張。

<五行>篇有以下兩條重要的文字:

五行:仁形於內謂之德之行,不形於內謂之行。義形於內謂之德之行,不形於內謂之行。禮形於內謂之德之行,不形於內謂之行。智形於內謂之德之行,不形於內謂之行。聖形於內謂之德之行,不形於內謂之德之行。

五行皆形于內而時行之,謂之君子。士有志於君子道,謂之志士。善弗為亡近,德弗志不成,智弗思不得。思不精不察 ,思不長不形,不形不安,不安不樂,不樂亡德。

第一條解釋「五行」是指仁、義、禮、智、聖。第二條則指出仁、義、禮、智等乃人內在固有,待被彰顯。又彰顯的方法離不開「為」(行為上的實踐)、「志」(立志成德)、「思」(道德反思)。

對比<性自命出>,<五行>篇並不過份重視後天的學習,而更強調固有德性 (即孔子所謂「仁」) 之恢復,後來孟子主張「性善」,說「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弗能奪也,此為大人而已矣」(<告子上>),高度強調自身的反思對成就一己德性的重要,這多少受到<五行>篇的啟發。

孔子思想上的分歧,終戰國一代,始終未能得到有效解決。尤有進者,孟子一度說「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盡心上>),將「天」的獨立位置化約掉,代之以道德心。荀子則依然維持「天」的自然意義,說「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天論>),天的運作不為人的主觀意志而轉移,意味著「心」不等同於「天」。

不過,先秦儒者雖然對孔子眼中的人性、成德方式持有不同意見,他們在政治上的立場卻異常的一貫,堅守「民本」和「德治」。孟子曾說:

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盡心下>)

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運之掌上。 (<公孫丑上>)

荀子則說:

請問為政?曰:賢能不待次而舉,罷不能不待須而廢,元惡不待教而誅,中庸雜民不待政而化......雖王公士大夫之子孫也,不能屬於禮義,則歸之庶人。雖庶人之子孫也,積文學,正身行,能屬於禮義,則歸之卿相士大夫。(<王制>)

上莫不致愛其下,而制之以禮。上之於下,如保赤子,政令制度,所以接下之人百姓,有不理者如豪末,則雖孤獨鰥寡必不加焉。故下之親上,歡如父母,可殺而不可使不順。君臣上下,貴賤長幼,至於庶人,莫不以是為隆正;然後皆內自省,以謹於分。是百王之所同也,而禮法之樞要也。(<王霸>)

大概而言,二人看待政治的大方向,並未越出孔子劃定的範圍。

B. 秦漢時期

由春秋至戰國,天下大亂,學術思想因而得以自由傳播,不受干擾。

然而,隨著秦始皇於公元前 221 年統一六國,中國第一個大一統王朝正式出現。自由講學的風氣不復再,儒學於是需要調整自身的內容,以適應全新時代的來臨。

經過調整後的儒學,即是今人所謂「漢儒」的思想。

要掌握漢代儒學的主要特徵,董仲舒的《春秋繁露》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

董子嘗言:

故性比於禾,善比於米。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為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為善也。善與米,人之所繼天而成於外,非在天所為之內也。(<深察名號>)

此條言人性不是先天地全善。人要為善,必須經過後天的學習和實踐。這顯然是荀子的路數,而與孟子的主張迥異。

董子論「心」曰:

栣眾惡於內,弗使得發於外者,心也。故心之為名,栣也。(<深察名號>)

「栣」者,禁也。以禁制人內在之種種惡念來界定「心」,董子分明對人性抱持不信任的態度。

由於董子不主張「性善」,後天的學習和實踐對人之成德異常重要。其於是高度強調君主對人民之施教:

天生民性有善質,而未能善,於是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民受未能善之性於天,而退受成性之教於王。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為任者也......萬民之性苟已善,則王者受命尚何任也?......今萬民之性,待外教然後能善...... (<深察名號>)

而為了更好地鎮懾自信過人的漢武帝,董仲舒不惜加重「天」在儒學中的位置。「天」會利用種種自然「災異」向君主示警,提醒君主改正過失。這見解在先秦儒學中從未出現,乃「漢儒」吸收墨家「天志」的產物 (見胡適《中國中古思想史長編》)。

董仲舒又採納了部份法家對老子「無為」的解釋,建構「君主無為,臣下有為」的用人哲學。著名的「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亦是由董子混合儒、法思想而提出的。

和先秦儒學相比,秦漢時期的儒學明顯較為駁雜 (滲雜陰陽家、墨家、法家的思想)、迷信 (重視天降災異)、偏向重「禮」的一邊。

不過,在政治取態上,董仲舒並未有別於孔、孟、荀。

C. 宋明時期

儒學發展至東漢末年,出現嚴重的問題。漆俠於《宋學的發展和演變》中詳細交代儒學在漢末的病痛:

以評論先秦諸學派而著稱的司馬談,認為儒家最大的缺陷是「博而寡要,勞而少功」。而漢儒這一研究方法,愈益暴露了儒學的弱點。家法使經學的傳承得到了基本的保證,但其末流所及,墨守師說,固步自封,嚴重窒息了學術思想的新發展。而且章句之學,梳理爬通,已是極其繁雜瑣碎,而有的經師說一二字之文,便自三五萬言,則又加速地走上煩瑣哲學的道路,以至於白首不能通一經。這種治學道路和方法,歷魏晉隋唐而沒有得到大的改變。

故此,由魏晉至隋唐五代,可說是儒家之衰頹期、暗淡期 (同一時期則是佛、道兩家思想的盛行)。直至濂溪、橫渠、明道諸先生出,儒學才再度恢復生命力,能夠重新發展。

有關濂溪、橫渠、明道的思想主張,可參看牟宗三《心體與性體》第一、二冊。要言之,濂溪、橫渠、明道皆偏向承認人先天擁有一道德本心,以此作為人的「性」。又他們大幅吸收《易傳》(亦為秦漢之際的儒家文獻) 對天道化生萬物的理解,且根據《中庸》(秦漢之際的儒家文獻,地位僅次於《論語》、《孟子》) 「天命之謂性」、《孟子》「盡心知性知天」判斷本心即是天。程明道曾說「只心便是天」,又說「天人無二理,不必言合」,便是最好的例證。

濂溪、橫渠、明道一路的思想主張,至南宋的胡五峰手上而臻於完滿。牟宗三稱此為孔孟儒學之正脈 (見《中國哲學十九講》)。

不過,宋代儒學尚不止囿限於此,它還有「理學」(指狹義的「理學」)、「心學」之分庭抗禮。

「理學」的代表人物為程伊川 (明道的弟弟)、朱元晦 (即後世尊稱的「朱子」)。他們不同意人先天擁有一道德心,而認為人必須經過後天的工夫 (包括:時刻保持「誠敬」的心態、從事讀書格物) 以成就德性。故此,他們反對把「心」說成「性」,也不贊成「天人一理」,而只主張人應參贊天地之化育,成為天道化生萬物的「好幫手」。

「心學」和「理學」的主張截然相反。其代表人物為陸象山。象山自稱「因讀孟子而自得之」,《孟子》曾有以下的文字:

孟子曰:「盡信《書》,則不如無《書》。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盡心下>)

孟子曰:「舜之居深山之中,與木石居,與鹿豕遊,其所以異於深山之野人者幾希;及其聞一善言,見一善行,若決江河,沛然莫之能禦也。」(<盡心上>)

孟子曰:「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者,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親親,仁也;敬長,義也;無他,達之天下也。(<盡心上>)

孟子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爍我也,我固有之也。(<告子上>)

由第四條,可見孟子將道德行為規範 (即仁義禮智) 內在於心,其非由外爍於我,換個說法即是第三條中的「不學而能」、「不慮而知」。道德規範「不學而能」、「不慮而知」,後天的讀書見聞自然不一定需要,而可有可無。職是之故,縱使舜並未有廣博豐富的見聞經歷,其仍可因一善言、一善行而為善成德;孟子亦未完全信《書》,而謂「盡信《書》,則不如無《書》」。孟子的文字反映他不是以後天的讀書學習作為成德的必要手段。象山之思想既然直接承自孟子,他因此高舉「心即理」、「學苟知本,六經皆我註腳」,貶斥程朱的「格物窮理」為「支離」。

「心學」、「理學」相爭的鋒芒,後來逐漸掩蓋了濂溪、橫渠、明道、五峰之主張,成為學術思想界的主流。下迄元明,儒學內部的分歧依然不離乎此。元代吳草廬為學,志在折衷「心學」、「理學」的矛盾。明代陳白沙、王陽明之說,與象山的主張全無二致,而有進一步的發揮。至於呂涇野、羅整菴,更是堅守程朱之門戶,對「心學」展開猛烈攻擊,不遺餘力,堪稱「理學」於明代之「代言人」。獨有一湛甘泉,遙承明道、橫渠的宗旨,可惜勢孤力弱,其終無法在明代儒學中佔有一重要的席位。

和先秦、秦漢時期的儒學相比,宋明時期的儒學較多著重探討人的心術、成德工夫等,較少觸及政治層面。這和宋代儒學早期遭受「王安石變法」的失敗有關 (「王安石變法」失敗導致宋明儒重視人的心術、成德工夫,可參考余英時《朱熹的歷史世界》)。

不過,這不表示宋明儒者完全對政治領域置之不理。以朱子為例。由朱子多次以「格物窮理」向宋孝宗進諫,我們可見宋明儒者更多是想用理想的「道德」規範、律導現實的「政治」 (這種傾向的另一表現,見於朱子以「王霸之辨」反對陳亮、葉適等人的事功至上主張)。

可惜的是,到了明代末年,「心學」經王門後學的弘揚,漸變得離經叛道,有違「成德」的大方向。「理學」方面,朱子《四書集註》淪為僵硬的教條,窒塞士子的思想。士子往往以熟讀朱子文字謀求一官半職,不復對「理學」的義理有所探求,流毒之深,即在清代培植出一系列所謂「理學名臣」(全為缺乏道德氣節之徒)。

D. 清代

宋明儒學百病叢生,已如前述。有志之士於是改弦易轍,為儒學注入新動力。

先有顏習齋批評「宋、元來儒者卻習成婦女態,甚可羞。無事袖手談心性,臨危一死報君王」,主張儒門弟子必須強身健體,勇武起來 (少年毛澤東曾以筆名「二十八畫生」,在《新青年》雜誌發表<體育的研究>一文,其中提到「清之初世,顏習齋、李剛主文而兼武。習齋遠跋千里之外,學擊劍之術於塞北,與勇士角而勝焉」,由此可見習齋勇武思想對毛澤東的影響):

孔門無事之時,弓矢、劍佩不去於身也,武舞幹戚不離於學也!身為司寇,墮三都,會夾谷,無不尚武事也。子路戰於衛,冉、樊戰於齊,其餘諸賢氣象皆可想也。(《存學編卷二》)

再有惠松崖、戴東原等人秉承顧亭林 (「明末清初三大儒」之一) 「經學即理學」的治學原則,透過從事名物考據、字義訓詁等踏實工作,發掘儒家原本的義理內涵,杜絕「心學」空疏、「理學」僵化的毛病,推動儒家走上「智識主義」(以「為知識而知識」的態度治學,近似於西方學者治學的態度) 的道路。

在《孟子字義疏證》一書中,戴東原更一反宋明儒的舊調,主張自然情欲亦必須被恰當地安頓、化生萬物的天道只是物質世界的條理規律。其中,他對「以理殺人」的批評,可謂切中宋明以來儒學普及於民間的流弊,為日後五四新文化運動鞭撻儒家思想的社會實踐作出了一個很好的示範。

戴東原以後,焦里堂、凌次仲等人先後弘揚其思想之餘緒。奈何未幾「鴉片戰爭」爆發,西方思想開始輸入,儒學的發展至此正式告一段落。

儒學不應作為香港的「國本」:其理論困難與局限

筆者不嫌辭費地將儒家思想的原旨及流變和盤托出,目的只有一個:協助大家分別清楚,今天「文化保守主義」者眼中所欣賞的儒家,究竟是屬於哪一款式的儒家?哪個時期的儒家?

筆者相信,只有當充分掌握各期儒家的特色,大家才能夠判斷「文化保守主義」者的說法是否正確,進而得出對「儒學今後應否成為香港的『國本』?」的若干合理的見解。

緊接下來,筆者將試圖指出各期儒學之弊病,從而論證香港今後不應以儒學作為立國根本。

A. 先秦儒學的弊病:政治從屬於道德,基本自由被扭曲

今天在香港從事抗爭的有心人,他們普遍爭取著西方式的「基本自由」(basic liberties)。所謂「基本自由」,主要是指言論、新聞、出版、集會結社、講學、良心的自由等。

按照英美「自由主義」的理解,「基本自由」同時是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權利」。而公民的「基本權利」是受到憲法保障的,不容絲毫侵犯。

公民的「基本權利」之所以受到保障及不可被侵犯,源於西方肯認「人對自己生活方式、價值觀的選取及揀擇本身具有極高的意義,乃美好人生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部份」。西方因而不會用有形 / 無形的壓力阻遏人從事、選擇非道德 / 不道德的生活方式,而認為人有「吸食大麻的自由」、「嘗試同性戀的自由」等,只要其實踐此自由時不會侵犯到他人即可 (此乃 J.S.Mill 的 Harm Principle)。

然而,在先秦儒學中,由於孔、孟、荀皆主張「成聖成賢」為人生在世的第一要務,其學說框架下所開出的「基本自由」必然缺乏「容許人從事、選擇非道德 / 不道德的生活方式」這一面向,不如英美的「基本自由」可取。

我們可以嘗試這樣理解:

儒家《論》《孟》一直強調道德主體之建立。其要接受自由 /「基本權利」需被保障及不可被侵犯,自由 /「基本權利」本身必須具有一定程度的「保育、彰顯道德主體」的功能,用簡單的話說,即是要助長人一己之修德。可是,問題是,自由 /「基本權利」不一定有這樣的功能,言論自由可以容許鼓吹吸食大麻的言論、結社自由亦可以是體現於成立 UFO 學會與研究 UFO 上。如是,儒家要麼不復捍衛自由 /「基本權利」,要麼修改西方自由 /「基本權利」的具體內容。在適應全球民主浪潮的情況下,自由 /「基本權利」不能不被捍衛,儒家只能選取「修改」一路。但是,一經修改,此自由即無法「讓人過上不同的生活方式 (包括不道德、非道德的生活方式),從而進行選擇」,其亦不肯認個人選擇的第一優先性。這一「基本自由」,將英美的「基本自由」扭曲了,不再是英美的「基本自由」本身。「基本自由」失去其自身可貴之本質,故此並不吸引,也不可取。

換句話說,香港人要爭取貨真價實的英美式的「基本自由」,其必須與先秦儒家劃清界線。

B. 秦漢儒學的弊病:無法開出「制度上的制衡」,血腥慘劇頻生

儘管董仲舒提出「天降災異」是為了「以天制君」(蕭公權語),這依然無損天子在政制上掌握生殺予奪的大權,「君主專制」的本質仍舊。

根據錢穆《國史大綱》的記載,昭帝天鳳三年,眭弘曾依據天運循環及五德終始說請漢室讓位,伏誅,宣帝時則有蓋寬饒,也因此而見殺。

步入東漢,知識分子受到漢光武帝表彰名節的刺激,群起對時政作出評論 (稱為「清議」),臧否人物,卻遭到宦官們的忌恨,厲行黨錮,受害者眾。宦官何以能夠專橫跋扈,剝奪知識分子的性命和言論自由呢?全因他們背後有一大靠山:皇帝手上的絕對權力。

今天支持儒家思想的人固然可以說:人人大談「天降災異」,一定程度上能夠鎮懾統治者的心靈,使之不敢造次。可是,西漢大臣之被殺、東漢士子之遇害,根本上已經反映了大談「天降災異」、利用民間輿論以制君等做法是不可行的。「制度上的制衡」無法被開出,是中國古代經常發生政治慘劇的主因。香港將來若要成為一個「近者悅,遠者來」的理想國度,確保人人享有幸福美好的生活,其必不能採取漢儒的災異觀念,而應積極從事民主制度的創建,如同八、九十年代的台灣。

至於董仲舒發展出「三綱」,將君尊臣卑、父慈子孝、夫唱婦隨視為天經地義,不可違逆,這變相扼殺中國人的個體性,造就中國人習慣服從權威的奴性。中國傳統社會經常出現忠臣被昏君迫死、父親毒打兒子、妻子被丈夫賣至妓院等慘劇,董仲舒的「三綱」說可謂罪魁禍首!

香港一旦立國,它不需要奴才,卻需要公民。漢代儒學因此在今後的香港並不適用。

C. 宋明儒學的弊病:無法開出民主

西方的民主包含兩大要素:

(1) 理性、互動的公共討論 (public discourse)

(2) 設有憲法限制統治者的權力。

西方人自古希臘亞里士多德開始,將人視為一「理性的存在」,以別於禽獸。加上基督教強調「原罪」、「所有人皆是上帝的兒女」,西方人由是可以虛心聆聽別人的見解,從而修正、改變自己的觀點,建立良好的、互動的討論傳統,為民主社會奠下基石。

又西方自霍布斯 (Thomas Hobbes) 提出「社會契約論」後,「國家之出現及其合法性源於人民的同意」成為人們的共識,他們因而要求限制掌權者使用權力的範圍,為被統治者留有不被干涉的空間,憲法由是出現。

可是,反觀華夏,程明道等人高舉「只心便是天」,將天道和人的道德良知同一,這很容易令人過度自信,妄自尊大,不肯虛心聆聽、了解別人的看法,修正自己的觀點。

又南宋陸象山強調「先立乎其大者」、「六經皆我注腳」,這亦令人養成「捨我其誰」的道德傲氣,無法如實客觀理解別人的想法,只知將別人的觀點曲解成和自己的看法一致 (象山此弊的遠源又來自孟子)。

當代新儒家學者牟宗三雖曾提出「良知的自我坎陷」說,以使道德本心下降為一認知理性心靈,從而令理性、互動的公共討論成為可能。但是,良知坎陷的箇中原委、曲折,牟宗三並未將之詳細展開。宋明儒的「心學」(取廣義的「心學」,包括濂溪、橫渠等人的主張,以及象山、陽明的思想) 因此注定開不出理性、互動的公共討論,只可開出針鋒相對的口舌之爭。

伊川、朱子重視人的陰暗面,反對人先天擁有一全善的道德本心,提出「涵養雖用敬,進學則在致知」的工夫綱領,這似乎避開了「心學」的問題,而有機會開出理性、互動的公共討論。不過,大家不要忘記,朱子仍是對統治者循循善誘,施以教化的,他始終不願探討「限制統治者使用權力的範圍」。他堅持以理想的「道德」規範、律導現實的「政治」,這注定無法開出憲法以保障人民的基本自由和權利。香港不是要「全民制憲,重新立約」嗎?程朱之學於此無能為力,何須重提?

D. 清代儒學的弊病:閉門造車,政治冷感

清代儒者教人強身健體,踏實做學問,反對過份壓抑情欲。這對今天香港學風的改善、國民體格的培養、社會政策的調整皆有所啟發。

唯一不足的是,清儒研究的範圍,始終未能跳出中國傳統典籍的窠臼。他們又慣於閉門精研,對外界的政治事態無動於衷。清儒的「離地」、守舊,意味著清代儒學在今後不可被全盤挪用。

結語

平情而論,儒家思想於今後尚值得保留的地方只在於:

第一,對人性陰暗面的強調 (如荀子的「性惡」、董仲舒的「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為善也」)。

第二,對學習、讀書、議論的重視 (如伊川、朱子的「格物窮理」)。

第三,對強身健體、踏實做學問、安頓情欲的關注 (如顏習齋、戴東原所提出)。

今天香港有部份人士不明白傳統儒學的局限,只知身穿儒生衣冠,復興天地大祭。他們愛護「華夏文化」之心固然殷切,但這無損他們做法上的不智。

論「華夏文化」不應作為香港「國本」(一):引言

要討論香港應否利用「華夏文化」作為建國根本,我們必須先掌握「華夏文化」的具體內容及其自身之優劣。

一般而言,對「華夏文化」內容的理解離不開以下三種方式:

(1) 從學術思想的層面看

「華夏文化」主要是指先秦時代的原創思想,包括「儒」、「道」、「墨」、「法」。另外,魏晉南北朝時期傳入的「佛」家,亦於隋唐時期被「中國化」而成為「華夏文化」內涵的一部份。

(2) 從歷史事件的層面看

「華夏文化」主要是指中國過去的人和事。

(3) 從文化藝術的層面看

「華夏文化」的內涵既包括中國富有特色的飲食習慣、衣著服飾、園林建築等,亦包括中國過去不同時期的文學作品。

在往後數篇文章中,筆者嘗試論證:

a. 理解 (1) 下的「華夏文化」無助香港建設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與公民社會。

b. 理解 (2) 下的「華夏文化」只會為香港催生奸詐狡獪、殺人如麻的下一代,不能為香港締造幸福和諧的本土族群。

c. 理解 (3) 下的「華夏文化」間接導引出「華夏文化」不能作為香港建國的根本,「文化多元」才是香港日後應該走的道路。

一旦香港人能夠接受「文化多元」,將中國文化本位的思維拋開,放下「文化上的中國人」身份,這將為政治上的中、港區隔進一步鋪平道路。香港再次在國際舞台上發光發亮,亦指日可待。